Re: [怀孕] 请问育婴假可以这样请吗?

楼主: wallisch (月之彩)   2015-03-24 15:34:52
借标题一问
看起来以下方案应该是可行?
妈妈请产2个月假期间(此时妈妈在职) 爸爸同时请育婴假2个月 => 6成薪
妈妈休完产假开始请育婴假6个月 => 6成薪 爸爸在职
不知道我的理解有没有错误...
有人这样请过吗?
※ 引述《evitawu (Feliz Navidad!)》之铭言:
: “育婴留职停薪津贴”是政府为落实两性工作平等法,于就业保险法增列的给付项目,从
: 98年5月1日施行,立法意旨系为同时保障父母之工作权益,使其得以兼顾工作与家庭的责
: 任,让受雇劳工能安心生养下一代。自育婴津贴施行起,到103年12月底请领人数已达28
: 万8千余人,其中男性劳工请领件数也持续在增加,在103年12月底止达4万8千余人,占请
: 领总人数的17%。显见近年来,政府鼓励男性劳工放“育婴假”参与育儿,已见成效。
: 劳保局表示,凡依法参加就业保险,年资合计满1年以上,在子女满3岁前,依性
: 别工作平等法规定办理育婴留职停薪者,始得享有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每1子女最长
: 发给6个月,如果夫妻2人都符合请领资格,得先后提出申请,合计每1子女最长可请领12
: 个月;同时抚育2名以上未满3岁子女者,亦得先后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津贴。也就是说,如
: 果双薪家庭父、母2人同时都是就业保险的被保险人,而且同时抚养未满3岁子女,也都符
: 合请领资格,应先后向雇主办理育婴留职停薪,向劳保局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在妈妈
: 领满6个月津贴后复职,改由爸爸办理育婴留职停薪,请领6个月津贴,那么夫妻2人合并
: 最长就可以请领到1年的津贴补助(表1);如果是父、母2人同时抚育2名未满3岁子女,
: 妈妈可以分别请领2名子女的津贴,也就是领满1年的津贴后再复职,再换爸爸办理育婴留
: 职停薪,也分别请领2名子女的津贴,所以夫妻2人合并最长可以领到2年的津贴补助(表2
: )。
: 此外劳保局也要提醒劳工朋友,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津贴时,不限定1次要领满6个
: 月,才能换另1人提出请领,只要父或母在请领津贴期间不重叠的原则下,劳工朋友可以
: 有弹性地依照自身的需求及工作性质,由父或母分段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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