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怀孕] 请问育婴假可以这样请吗?

楼主: evitawu (Feliz Navidad!)   2015-03-24 14:24:29
“育婴留职停薪津贴”是政府为落实两性工作平等法,于就业保险法增列的给付项目,从
98年5月1日施行,立法意旨系为同时保障父母之工作权益,使其得以兼顾工作与家庭的责
任,让受雇劳工能安心生养下一代。自育婴津贴施行起,到103年12月底请领人数已达28
万8千余人,其中男性劳工请领件数也持续在增加,在103年12月底止达4万8千余人,占请
领总人数的17%。显见近年来,政府鼓励男性劳工放“育婴假”参与育儿,已见成效。
劳保局表示,凡依法参加就业保险,年资合计满1年以上,在子女满3岁前,依性
别工作平等法规定办理育婴留职停薪者,始得享有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每1子女最长
发给6个月,如果夫妻2人都符合请领资格,得先后提出申请,合计每1子女最长可请领12
个月;同时抚育2名以上未满3岁子女者,亦得先后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津贴。也就是说,如
果双薪家庭父、母2人同时都是就业保险的被保险人,而且同时抚养未满3岁子女,也都符
合请领资格,应先后向雇主办理育婴留职停薪,向劳保局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在妈妈
领满6个月津贴后复职,改由爸爸办理育婴留职停薪,请领6个月津贴,那么夫妻2人合并
最长就可以请领到1年的津贴补助(表1);如果是父、母2人同时抚育2名未满3岁子女,
妈妈可以分别请领2名子女的津贴,也就是领满1年的津贴后再复职,再换爸爸办理育婴留
职停薪,也分别请领2名子女的津贴,所以夫妻2人合并最长可以领到2年的津贴补助(表2
)。
此外劳保局也要提醒劳工朋友,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津贴时,不限定1次要领满6个
月,才能换另1人提出请领,只要父或母在请领津贴期间不重叠的原则下,劳工朋友可以
有弹性地依照自身的需求及工作性质,由父或母分段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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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 我不会复制 拍谢~
照劳保局的说法来看
在老大育婴假期满 老二还没出生的空档时
可换爸爸请领,但"不能重叠"的原则
你所说的情况是7-9月间
究竟是"产假"还是"育婴假"
这会影响父亲能否请育婴假的准则喔
(理论上是产假,但接续老大的育婴假,我就不知道劳保局如何认定)
http://www.bli.gov.tw/sub.aspx?a=KIkM99x467w%3d
这是劳保局的给付标准及期限
你可以直接去电劳保局询问比较准确
※ 引述《jkstop (jk)》之铭言:
: 目前正在请老大(1Y4M)的育婴假-(时间到年底)
: 老二预计今年七月出生
: 我知道的是,老二出生后,
: 育婴假就是自动转换成老二的
: 想问的是,老公七月到九月间
: 是否可针对老大请育婴假?
: (妈咪这期间坐月子,属于老二的育婴假期间)
: 如果可以,那在妈咪还没复职的情况下
: 老公是否可针对老大请领六成薪的育婴津贴?
: 麻烦有跟我们类似经验或知道的妈咪说明一下
: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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