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大大好,本人意外有幸考上地特四等,但问题来了,本人因怀孕且预产期在4月初中,原任职私人公司长官已同意给予安胎假+产假+育婴假6个月。
后来获知考上后,因考量距离家近及新生儿照顾,不想保留而是填志愿,尽量3月底去新机关报到,想请教版上大大们:
1.报到前是否就要向原机关提离职?何时提?
2.因好不容易熬到可以请产假及育婴假,如果提离职后,就不具劳工资格,好像什么假或津贴都没了,不知如何是好?(不敢轻举妄动,想先参考大家意见)
3.因可能会早产,新机关会准放安胎假(有医生证明)、产前假、产假吗?很怕两头空…且育婴假也飞了。
不好意思,因为事情刚好都卡在这时间点,加上现在都要安胎卧床,后续变化有点大,再请版上大大解惑,感谢~
ps.因原文未分类,重PO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