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有妈妈要跟公司请产检假,还被公司刁难的吗?
性别工作平等法不算在劳基法里面的吧~~
但在劳动部的网站又看到相关资讯,所以不是很明白...
因为昨天问公司人资兼老板娘,她一付很不高兴的感觉
我是觉得她有点小题大作,毕竟才五天有薪假而已,是会亏多少钱啊.. 就又再扯公司业绩不好
言下之意就是觉得份内的事情不好好,跑来管人资的事情
balabalabala.....
我根本就还没打算要请假,况且医生都是看夜诊居多,所以基本上产检也都是晚上才会去
只是产检假是员工权利,我觉得确认清楚并没有错啊..
以免临时有突发状况需要看妇产科却还被当病假给半薪
不知道老板娘到底在激动什么
所以想知道 有妈妈要请产检假却被公司刁难的案例吗?
谢谢喔
※ 引述《C5C2F (Q哭Q)》之铭言:
: 请问有在公家机关上班的人吗??
: 今天打去人事室
: 居然接收到的讯息是 还未收到上面来的文......
: 所以要我等看看
: 我说在等我的十五天期限就要到了
: 他只跟我说他也没办法......因为要依法行政
: ※ 引述《ayuxu (好黑阿)》之铭言:
: : 有关陪产假修正后请假疑义,劳动部表示,受雇者配偶于新法生效前分娩,其无论是否已
: : 请陪产假,新法生效后,得依修正后规定,于陪产假请假期间(分娩当日及其前后合计15
: : 日)内请满最多5日之陪产假。
: : 实际案例:
: : 一、11/30~12/12分娩的妇女,配偶虽然于11/30~12/12期间请了3天陪产假,但仍得于
: : 12/13、12/14再请2天陪产假。
: : 二、11/29分娩的妇女,配偶虽然于11/30~12/12期间请了3天陪产假,但仍得于12/13再请
: : 1天陪产假。
: : 三、11/30分娩的妇女,配偶于11/28请了1天陪产假,之后再请了2天陪产假,分娩当日及
: : 其前后合计15日(11/28至12/12),因为可以请假的15天未横跨12/13,所以就没办法再多2
: : 天的假噜^^
: : 四、11/30分娩的妇女,配偶于11/29请了1天陪产假,之后再请了2天陪产假,分娩当日及
: : 其前后合计15日(11/29至12/13),但仍得于12/13再请1天陪产假。
: : 结论:11/29以后分娩的妇女,其配偶都有可能适用到新法!就看你陪产假请假期间(15天)
: : 的起点,是落在哪一天,再往后推算15天,看看有没有横跨到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