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性平法三读 陪产假及产检假为5天...

楼主: ayuxu (好黑阿)   2014-12-12 17:12:04
有关陪产假修正后请假疑义,劳动部表示,受雇者配偶于新法生效前分娩,其无论是否已
请陪产假,新法生效后,得依修正后规定,于陪产假请假期间(分娩当日及其前后合计15
日)内请满最多5日之陪产假。
实际案例:
一、11/30~12/12分娩的妇女,配偶虽然于11/30~12/12期间请了3天陪产假,但仍得于
12/13、12/14再请2天陪产假。
二、11/29分娩的妇女,配偶虽然于11/30~12/12期间请了3天陪产假,但仍得于12/13再请
1天陪产假。
三、11/30分娩的妇女,配偶于11/28请了1天陪产假,之后再请了2天陪产假,分娩当日及
其前后合计15日(11/28至12/12),因为可以请假的15天未横跨12/13,所以就没办法再多2
天的假噜^^
四、11/30分娩的妇女,配偶于11/29请了1天陪产假,之后再请了2天陪产假,分娩当日及
其前后合计15日(11/29至12/13),但仍得于12/13再请1天陪产假。
结论:11/29以后分娩的妇女,其配偶都有可能适用到新法!就看你陪产假请假期间(15天)
的起点,是落在哪一天,再往后推算15天,看看有没有横跨到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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