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登记制的新规定,真的是家长的福音吗?
目前系统保母们主要抗争的点有几项
1.环境考核过于严苛:
版上已经有很多关于环境的讨论,
当然对于保母环境应该要注重安全有如托婴中心或是营造有如家的感觉,
纯属见人见智,青菜萝卜各有所好,
但有部分问题出在于各区域的标准不一.
有些区域保母的访视员,会要求保母住家"每一个房间"都需要拍照进入,
严重侵犯保母及其家属隐私:
以及托育儿根本不会接近的地方,也要求做上防护措施,
这对许多居家保母而言,是一笔沉重的负担,
毕竟许多妇女会选择从事居家保母,往往都是不方便外出工作,
为了贴补家用不是?
当然,有能力的也是可以做好环境评核的部分,
(我自己的托育空间初期投资就超过5万了)所以环境问题我不深入
2.托育人数的限制:
这是立意非常好的的规定,旧制是保母一人可以托育2Y以上2个,2Y以下2个
保母自己小孩上学则不计入名额,最多可以托育"他人"小孩4个,
若是联合托育,两个保母在同一个住址内,一样上限4个,只是没有年龄限制
即可以收4个2Y以下.不过有能力及运气收到4个小孩的保母,事实上是少数
绝大多数的保母,为了维持品质,顶多1对2或3,不要再说保母带4个可以赚
5-6万这种事情了,那是超级少数.就算是夫妻俩的联合托育,收入也顶多跟
一般双薪家庭差不多.
再来是新制,新制是在旧制上追加了,与保母同住有6岁以下小孩,
(包含孙子,妯娌的小孩,即使不是自己顾的也会算进去)
不论有无上学,均占了两个名额,
如果有两个6岁以下,都有上学的话则可以容许收一个日托或临托,
但如果是一个上学,另一个没上学,则不能收托了.
这等于逼家里有年幼孩子的保母,为了收入必须把自己小孩送去外面
(有幼儿的妈妈大多是为了照顾自己小孩,又为了兼顾收入,才当保母的)
这样,等于逼退了年轻保母,有人会有如此大爱吗??
还是逼兄弟分家,不能三代同堂?没钱房价高,还是要想办法搬出去?
更何况,家长自己照顾小孩有育儿津贴,送保母有托育津贴,
但是身为保母,照顾自己的小孩,却"没有半毛钱",保母是次等公民吗?
接着,新制是要求全日托(24小时)及夜托(纯过夜)的托育儿也会占了
两个名额,用意是为了怕保母"太过劳累"而产生意外,用意很好.
但这个社会上,不是只有朝九晚五,周休二日的上班族
请问,需要轮班的服务业?医护人员? 做二休二的作业员?
可能一天要兼3份工作的单亲?需要出差外地的员工?等等特殊行业的家长们
请问,当收一个24小时的小孩是2万五,收两个日托的小孩合计是3万,晚上还
可以睡好觉,若你是保母,你会选择哪一种??
没错,这社会上的确还是有"很有爱"的保母,愿意帮你照顾小孩,
每年还是有很多人投入保母行业,保母很多不难找
但是新制势必会排挤掉许多肯接保母,让家长的选择变少,
就跟医护人员还是很多,但都在治丑人不治病人一样
3.托育费用的限制:
对家长而言,的确可以避免遇到漫天喊价的保母,
但是当你努力工作12小时跟打混10小时(因为都属于日托)
,都一样只能领一万五,请问你会选择哪一种??
保母服务的是幼儿,是活生生的,有脾气有各种气质的,有好带的也有很卢的
不是做罐头,每个家庭每个孩子,需要的照顾不同
但是,一棒子把服务业的薪资打齐,大多数的人会选择哪一种工作态度呢?
这是人心问题啊~保母也是人,不是圣人.
到时候各位家长们只能祈祷自己生的小孩,好养又可爱,免得被退货了
另外,当初政府推动社区系统保母,除了协助媒合,
还有提供托儿意外保险及两年一次的免费体检,现在却研拟要取消掉了
保母要自己付高额的劳健保,现在连体检跟保险,都要自费了
缴税是公民义务,我不反对,但是配合政府的规矩保母,却要被剥夺掉原有的福利
请问修马路的工人有劳基法保护,保母有吗??
同样属于家事帮佣类的家事服务员,月子妈妈,不需要课税,不受政府规范,这样对吗?
原本守法守规矩的保母们,却不如黑牌保母,就算黑牌也是要有检举才有处罚,
而有登记的却处处受限
今天,保母诉求的不是政府不要管理,而是要求合理的制度.
为了12月的制度,有许多保母只能退掉自己手上的托育儿,
跟家长辛苦建立起来的信任关系瓦解,对家长而言,好不容易有信任的保母
却必须另寻保母,重新建立关系,对小孩而言,离开熟悉环境去适应新环境
真的是好的吗??甚至,有的保母为了家长要求,只好转入黑牌保母
请问登记制的不合理制度,是否本末倒置
是的,我们不能用"以后找不到保母"这种话来威胁大家,但是请各位家长们想想
这十年来的医疗界人才流失的情况,这就是保母界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