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来回答一下
刚打去劳保局的育婴留职停薪津贴部门询问 得到的答案如下
"如果是请一年的育婴假 前半年领津贴期间不得有收入 后半年没有津贴的期间 基本上他们不会管"
"另如果真的有收入 看可不可以请公司等你领完津贴再去报收入 或是等到你育婴假结束再发薪给你"
答案大致如上 提供有需要的妈咪参考 不过因为我也没实际遇到过 所以仅供参考 我想还是不要挑战比较保险 至少要等领完津贴囉!
※ 引述《peggy1209 (peggy)》之铭言:
: 因为有机会可以去参加座谈会 有车马费的 上网查了一下好像通常会需要提供身分证字号报税用(我以前没参加过)
: 而我目前身分是育婴假中 之后9月底会用二宝继续请 可以领半年6成薪
: 想问一下如果我去参加座谈会 然后领的车马费被该公司拿去报税 这样会影响我的育婴假资格跟之后的六成薪吗?
: 因为想说能有额外的收入 虽然不多 但也不无小补 但看到会有报税的动作又怕影响到我之后的六成薪 不想到时得不偿失
: 如果有人知道相关的规定再请帮我解答一下囉!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