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怀孕] 有妈妈让外佣照顾宝宝的经验吗

楼主: bwl (孤独不等于寂寞)   2014-06-30 16:53:36
原po遇到的问题跟我很像,不过本人刚好身为专业人员,
关于外籍看护工及外籍家庭帮佣的部份想跟版友们分享,
也请原po参考看看。
※ 引述《hyposoar (皮皮人)》之铭言:
: 目前是第一胎 这周就要30w了(预产期9/13)
: 由于生产后预计两个月就回到职场工作
: 所以一直一来为了白天要如何照顾宝宝很伤脑筋
: 我的公婆跟老公都是上班族 父母兄弟也是
: 有空的人又有体力的只有老公的外公外婆
: 但是他们不愿意照顾宝宝
: 我也从不认为照顾宝宝(而且还是曾孙)是他们的义务
: 所以完全尊重他们的意愿
: 一直以来都很积极的在找保母跟托婴中心
: 目前是有一两个长辈推荐的保母人选
: 但是地点都在离家约半小时的车程
: 我个人比较偏好托婴中心
: 这个星期也打算开始参观周遭网友推荐的托婴(住台北市大安区 像橘子树等等)
个人也是偏好托婴中心,
不过长辈对托婴中心的印象都不是太好,
如果可以,建议你和长辈一起去参观,有时候长辈的经验还蛮派得上用场的,
会注意到一些我们晚辈没想到的细节。
: 昨天公公询问我托婴中心价钱 我说北市约20~25k左右
: 他说不如请一个外佣
: 我们家族老人家很多 也都住附近
: 所以申请外佣很ok
: 公公一直说他不想再做家事(公公57岁 上班族)
: 而且公婆家有养狗 狗都在地上大小便
: 常常回家就满地便便
: 如果有外佣就可以照顾孩子兼整理家里
: (我们没有同住 但住在楼上楼下)
这样的想法并没有不对,只是想帮你省钱。
: 老公的外婆也赞成(走路到外婆家1分钟)
: 首先她也期待外佣可以帮忙她做一点点家事
: 再者是因为之前老公的太婆(外婆妈妈)长期住院
: 他们请的外佣很棒 负责又对大家好 还会主动做点心给家族的人吃
: 一请就是十多年
这边才是问题,
一般民众会以为雇主申请来的许可而聘用的外籍看护或家庭帮佣做的事情都一样,
事实上不然,两者的工作范围是有落差的。
外籍家庭帮佣资格是看点数或是家中有3岁以下三胞胎以上的多胞胎。
点数表可以自行估狗,总之要超过16点。
外籍看护工资格是被看护者依照巴氏量表评量且诊断需要24小时照护,
或被看护者为特定身心障碍重度等级项目(现行为12项)之一者。
再者就是雇主申请的家庭帮佣聘雇许可,仅限同一户籍地址,
外籍看护工是可以随着被看护人移动,但是外籍家庭帮佣就不行,
所以外籍看护工不能去老公外婆家打扫(从事许可外工作),
否则雇主会被劳工局开罚3-15万;
外籍家庭帮佣也不能去老公外婆家打扫(违法雇用外籍劳工),
否则雇主会被劳工局开罚15-75万。
: 但我从以前到现在不管是工作也好
: 自己住院也罢(住了四次院)
: 常常也看到不好的外佣
: 我对外佣并没有偏见
: 当然我也认识很棒的外佣
: 只是我觉得这种不确定性让我很担心
: 我跟公公说但我们白天完全没人在家 这样外佣有没有在顾孩子都不知道
: (因为我之前雇主请的外佣故意把饭倒掉 让孩子饿肚子整天
: 只是因为喂孩子很麻烦)
: 结果公公说“送到托婴中心还不是不知道他们对孩子做什么”
: 当下我真的无言
这个就跟上述我说的一样,试试看带着他们去参观托婴中心。
其实以他们的年代,当年的托婴中心真的让人很不安,
他们会有这种疑虑也是情有可原,希望原po可以再多跟长辈沟通,
我反而觉得他们会这么信任外劳让我很讶异呢(笑)
: 所以我说不然白天请外佣跟宝宝到老公的外公外婆家
: 这样可以有人看着她顾宝宝
: 闲暇时还可以帮忙外婆做家事
这个是违法的。上面有解释了。
: 但是老公的外婆又不愿意有外人一直在她家
: 我真的不知该怎么办
: 只好加紧马力找托婴中心
: 但还是想问各位家里有请外佣 来照顾宝宝的经验吗?
: 不晓得你们的经验怎么样
: 或者会不会推荐其他人这样做?
只能说从我入行到现在,外劳好不好真的是运气运气,
就跟台湾老板请员工一样,都是运气。
正常情况下,在我职责范围内,我会尽量媒合,
用一些人资常用的方式去筛选出雇主需要的人才,
不过就像家里做仲介的c版友所述,缺工的时候.....只能求神明保佑囉 :P
至于推荐大家请外劳与否,
其实以国家政策面来说,外劳实属“补充性人力”,
也就是说,是台湾人请台湾人请不到,才开放外劳让台湾人请,
所以这绝对不是推荐不推荐这么简单的问题。
早期法规不是很完善,
加上台湾员工长期忍耐雇主的低成本策略也闷不吭声的经验使然,
很多仲介业务为了赚钱,会灌输雇主们一个观念:
“外劳比较省钱,且比台湾人还笨好管理。”
因而外劳在台人数节节攀升,违背了补充性原则,也忽略人权,
目前政府是蛮积极在介入处理外劳仲介与台湾雇主之间利益交换的乱象,
外劳输出国也渐渐走向开发中,现今请外劳已不再有便宜好管理的优势,
其实制造问题的层出不穷,我蛮多客户都是被外劳欺负呢(叹)
所以如果有资格申请的人,到底要不要请呢,
这部份我会建议雇主必须要有个观念:
“雇主须负担所有外劳管理责任,而非仲介或政府。”
想清楚了再签约吧,别被业务的话术洗脑了。
: 或者有没有另外推荐的大安/信义区托婴中心呢?
: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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