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创] The one that you love 恶憎 (短篇完) 限

楼主: redqueen (厌世宝贝)   2020-10-06 23:59:46
血腥注意
防个奈米爆
  邱百云失踪后的第二十天,警方研判是凶多吉少。
  警察把这消息告诉我时,正好是上午十点二十八分,再过两分钟,董事大会就要开始
了。我挂断电话,告诉合伙人,刚才打来的只是一通推销,没事的。
  其实我的心早已被刺伤,随着百云的离开,失去了知觉。
  前阵子我和邱百云因为一件事而争吵,他和他的前女友上床了,他说他只是需要,不
代表心已离开。我说,滚吧,谁不选非得选那个为他拿孩子、为他割手腕的疯女人,去死
吧。邱百云只是哭着告诉我,是他的前女友害的,不是他的错。
  原来硬起来干别人还要别人负责,我倒是听腻了这种莫名其妙的解释。
  吵架的当晚外头下著大雨,我不晓得邻居有没有把这些话通通都听去,事后证明,他
们只听到了摔盘子的声音,以及邱百云被我赶出门之前,在玄关的悲泣,随即被我推出门
外,跟着雨声,一起被我隔离开来。
  其实,我还是喜欢他的,很喜欢很喜欢的那种程度,只是那天我太心痛,才会如此。
  他失踪的第十五天,我是这么跟警方说的,他们把我的每句话键入萤幕里,冷淡无情
地问我后续,在我讲到我去夜店找不到他,只好找个砲友随便干的时候,对方微微蹙起了
眉头。
  那个挺帅的年轻警察瞪了我一眼,没给我好脸色看。
  报案后的第三天,我就接到了警察的消息,告诉我,据说邱百云在两周前跳下金山海
岸了,我报案的太慢,尸体不是被海流冲走,就是已经被鱼群吃个精光了。这种故事结局
我有点意外,毕竟邱百云这么贪生怕死的人怎么会轻生?就连我逼他吃下电池他都会哭,
这种人怎可能自杀?
  董事会开始,当我在台上汇报时,只要想到邱百云跪在地上哭泣求我放过他的样子,
就忍不住想笑。
  但事与愿违,我却流下了眼泪。
  一旁助理赶紧地递上手帕,我的合伙人踏上台拉住了我的肩膀,他低声地宽慰我要我
节哀,其实他什么都知道了。底下的董事面面相觑,知道内情的人们露出了无奈,在那些
人之中,有人曾因为我的性向质疑过我,但后来我的工作能力证明了会赚钱的狗无论在怎
么低贱讨厌,他们终究需要忍耐。
  我哽咽地说不出话,只好中途离席,在自己的休息室里头歇会。
  没多久就接到警方打来的第二通通知,他们告诉我,在邱百云落海之前他投宿的旅店
里,旅馆业者曾在床底下找到了一封信,上面没有署名,信件是打印的:
  ‘穿上一件好看的衣裳,使你人模人样,但真正的你既是如此无情,我恨不得扒光你
。’
  如此淫艳的文字,很有邱百云的风格。他的本业是一名画家,普通时候偏爱风花雪月
的诗词。因为创作不怎么样,只能透过我每个月的资助,他才有办法餬口。
  上床之前,他喜欢亲手替我脱去衣服,吻遍我的全身,替我口交以后再主动地插入自
己的体内。他曾说过,卸下外表的我们只是一头野兽,彼此没有爱情也难说,因为爱使我
们化成野兽。
  听完警方的说法以后,我挂断电话,颓败地躺在会客沙发上。
  爱情使我们化成野兽,是吗?那他跟前女友做爱又怎么说?充饥而已?
  我想到恨之入骨的地方,又捏紧的拳头,让指甲刺入掌心。
  在邱百云离开以后的第二天,宋芮茵就打了通电话给我,竟然是道谢我的放手。她说
,从今以后,邱百云不会再需要我。我只是冷笑了声,连脱口骂疯女人的力气都没有,邱
百云从我身上拿走的钱也够在台北买一栋公寓,宋芮茵得了便宜还卖乖,也不想想,究竟
是谁养著邱百云那一身高贵行头,光鲜亮丽地迷得她七荤八素。
  爱能使人化成野兽,邱百云要的是兽欲,如此地无情,看来是他已不需要这些外表。
  我的合伙人敲门进来,他拿了一杯咖啡,希望我能看开点——合伙人,陈冬凛其实不
喜欢邱百云,他认为百云只是为了我的钱。这么说起来就有点扫兴了,我苦笑,难不成我
就只有这么点魅力?
  陈冬凛比我年长,也想了我很久。
  我瘫软在沙发上,闭目养神,没想接过他的咖啡,陈冬凛却趁势抚上了我的脸。大概
是热咖啡的关系,他的手心极烫,我的意识几乎被他弄得溃不成军,他的拇指更进一步地
摩娑着我的唇瓣,我感受到他的呼吸焦灼,仿佛从烈火般的情欲中吼出他的渴求,是爱与
欲的折磨即将把他化成一头野兽。
  “不行喔。”我用虎牙轻咬着他的指尖,用湿润舌尖轻舔,半瞇着眼睛对他说:“你
这样安慰我,只会让我更难受。”
  那天早晨我跟陈冬凛在休息室做爱,果然跟我料想的一样,这里隔音很好,也很舒适
,陈冬凛撕咬着我的血肉,尽管我怎么浪荡呻吟都没人知道这件事。
  完事以后陈冬凛送我回去,但不是我跟邱百云的爱巢,而是他买来置产的别墅,看起
来是老早就别有居心。毕竟我鲜少当零号,再者陈冬凛太过热情,性爱过后的我就懒得思
考陈冬凛究竟是从何时开始准备这一切。
  我在这间别墅住了四天,无法对外联系,也不晓得董事会的情形,每天只要陈冬凛一
来,就是沉沦的开始,我们两个化成了野兽,吞噬彼此的血肉止饥,用痛楚满足淫欲。结
束过后,我总喜欢抽根菸,虽然陈冬凛不喜欢烟味但也会紧搂着我身体并皱着眉忍耐,这
大概就是我容许他在我身边多年的理由。根据陈冬凛的说法,这段时间警察来找过我,他
们怀疑邱百云的自杀恐怕没这么简单,更有邻居指出我曾经对邱百云动粗。
  我笑出声,才没有这回事呢,通常都是邱百云动手自残要我别离开他——陈冬凛突然
咬着我的肩膀,几乎见血,他说,放心,他不会再让人碰我一根汗毛。
  执念,我知道,这会让人走火入魔。
  第十天,警察找上了深山的别墅,那时候我正在吃燕麦早餐,身上只穿着一件宽松的
白色浴袍,幸亏刮了胡子,虽然憔悴了点但还称得上优雅。一拨数十人的警察,个各持枪
,踩脏了客厅地毯,看起来戒备十足。我认出了其中一名警察,是那天替我做笔录的小可
爱,我朝他笑了笑并指著自己的脖子,像条狗炼一样的金属束缚限制了我的行动力,让我
整体看起来狼狈又委屈。
  我之所以讨厌陈冬凛,就是因为他不懂美学。
  最后,检察官以杀人罪与限制行动等罪名起诉了陈冬凛,当天公司股票由红转绿,瞬
间跌破我的守备,我长期以来的辛劳瞬间就化成了灰烬,真是得不偿失,因为邱百云的死
亡并非如此简单。
  检调单位从邱百云床底的遗书找出了我的指纹,但这个信封是来自我公司的制式空白
信件,警方认为,与我同居的邱百云随手可取,从没想过与我同一间公司的人同样垂手可
得。身败名裂对我来说并不构成威胁,长期合作的经验让陈冬凛太了解我了,所以他也敢
放胆如此为之。
  啊,对了,后来警方再酒店旅馆的水塔里面找到了宋芮茵。
  检调后来跟我说,通常这类型会以一出简单的殉情结案——一个山穷水尽的落魄画家
先是杀害孕妻后投海自杀,还真是般配。
  但世事难料——警方要求鉴识组重新建构宋芮茵落水的路线,他们发现水塔上的铁爬
梯并没有邱百云与宋芮茵的指纹,更别说毛发脚印等等。
  检调单位起了疑心,把整个案件重新推演,发现了这场陋戏的破绽。
  宋芮茵肺部无积水,研判死后落水,指甲上没有DNA,反而是夹杂了一根紫蓝色的蚕
丝纤维。她被人用领带勒毙,情急之下不断挣扎,从她耳环上与指甲的的纤维来看,应该
是我买给邱百云的那一条领带,邱百云曾戴上这条领带主持画展,还留下了照片,但这个
证物却不见踪影。
  巧妙的是,宋芮茵即使被水塔清洗过尸身,但脖子仍有不属于她的血迹反应。
  何必呢,那明明就是一条血迹斑斑的领带,偏偏要拿这个玩意儿当凶器。然而领带是
谁的血迹呢?无非是邱百云。为什么邱百云血迹斑斑的领带会被拿来当凶器?
  很显然的,两个人是被第三者杀害的。
  这场野兽般的厮杀开始酝酿,陈冬凛利用我的名义把邱百云拐到那间破旅馆以后迷昏
,并趁夜色把可恨之人扔下海滩。可怜的宋芮茵,她大概是怕邱百云对我回心转意,竟然
一路跟到了那间破旅馆,因为钱啊、爱啊——在爱之前,她恨极了没钱的邱百云活不下去
,对她的爱更是容易夭折,尤其是肚子里面的孩子,害怕未出生就即将饿死,让她目睹了
陈冬凛的手法。
  猎人的陷阱不只逮住了一头恶兽,更是将他们残杀得血肉模糊。
  陈冬凛很狡诈,他没忘记我曾经报警,他把我藏起来的过程中,完全没被监视器拍下
过。在我失踪的那段期间,警方以为我畏罪潜逃,于是搜索我的住所,却也没有找到那条
领带。
  陈冬凛告诉警方,他不晓得我的去向。
  那条沾血的领带,原本该出现的地方应该是我的车内,或是我的私人领域——可惜,
陈冬凛执念太深,他舍不得我送给别人的东西。
  后来,警方从他的卧室中找到了那条领带,清洗得干干净净,陈冬凛甚至还曾带着那
条领带上班,像炫耀一样神不知鬼不觉地招摇。
  陈冬凛被捕的那天,他只对我说了一句话:“满意了吗?”
  我笑了笑,说:“我可没叫你做这些事情。”
  整起案件结束以后,我把权力全部放手给董事会,领了一大半的退休金,也走过了一
段很长的恢复期,现在独居在陈冬凛别墅过著自由自在的生活。
  只有我的小情人不太满意,老问我为什么要住在陈冬凛的别墅。
  “因为我想让你吃醋啊。”说完这句话小情人更是用力肏入我的体内,我气喘吁吁,
被他操得累了,只能闷闷哼哼地喘息呻吟,但我知道,他就喜欢我这样。
  小情人是我最近认识的孩子,职业是警察,工作认真,有点死脑筋,我挺喜欢的。
  “那是因为你来报案的时候,跟我说过陈冬凛的事情。”完事以后,小情人穿好制服
,又是英俊笔挺的人民保母,“是你暗示我去找他。”
  “我只是说我跟他很好而已 。”我裸露著上半身,仰躺在床上,朝他笑说,“明明

是你爱吃醋,只要是我身边的人你都忌妒。”
  身上尽是小情人的精液与太过粗暴弄出来的伤痕,年轻人体力太好,有时候我还真是
吃不消。他听我说了这句话以后,愣了愣,眼底藏着一抹幽暗的火光,这种眼神我很熟悉
,我曾经在邱百云与陈冬凛身上看过,一股名为执念的火焰。
  他接着在我身旁单膝下跪,拿起毛巾替我擦干身上的污痕。
  “我会永远听你的话。”他说。
  我盯着他那排漂亮又浓密的睫毛,想起了我小时候最喜欢的蝴蝶标本。
  “请你永远不要离开我。”他说。
  “放心吧,你做得很好。”我笑了笑,摸着他柔软的头发说:“我最喜欢听话的孩子
了。”
  爱使人成为野兽。
  我也是。
作者: abearinakita   2020-10-07 00:35:00
推推
作者: AmicablePair (三三)   2020-10-07 00:44:00
推好看,大家都有点病病的!另外,警方“在”酒店旅馆水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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