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条:28字
和他约好了一起看灯会,路上情侣不断放闪,而我们却只能低调地,
悄悄地偶尔碰一碰对方的手,假装好像这样牵了一路。
主灯是一只怪怪的猪,长得很喜憨,他说跟我很像,我笑着回他一句干。
正想走到下一个展区,却被他一把拉住了。
“怎么了?”我问道。
“你......”吞吞吐吐的样子,一点都不像平常的他。
“被闪坏头壳了?没救了,这下连我都不要你了。”我在他面前挥挥手,
看他毫无反应,气氛开始有些紧张。
他几次张口,欲言又止,到最后他居然掏出了一个铅笔盒拿出笔,撕下
A4纸开始振笔疾书。
......这是什么?灯节征文大赛吗?
在众多缠绵悱恻的情侣档中,我和他两个大男人一站一蹲,在主灯最前方,
显得很尴尬。
我几次想拉他起来,他却纹风不动,固执地在纸上写字。
好不容易写完了,他埋头把纸团成球塞到我手中。
“什么话不能好好讲非得要用写的......”
我喃喃抱怨,打开那皱巴巴的纸条。
“你愿意和我一起实施《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吗?”
纸条上只有一句话,但我和他等这句话等了十年。
我用力拥抱他,和其他情侣无异。
我爱他,他爱我,我们的渴求终于开花结果。
灯会的花灯映照出彩虹的颜色绚烂而美丽。
END.
今天太感动了
谢谢草案的诞生
希望接下来能够顺顺利利
让相爱之人都得以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