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呢?
※ [本文转录自 L_LifeInfo 看板 #1TH36RJ3 ]
作者: skyjazz (史盖爵士) 看板: L_LifeInfo
标题: [宣判] QQKKQKQK 检举 Aviation 板主群案
时间: Fri Aug 2 20:50:31 2019
【裁判字号】 D0077
【裁判日期】 民108.08.02
【裁判案由】 QQKKQKQK 检举 Aviation 板主群 案
【裁判全文】
申诉人 QQKKQKQK 不服 Aviation 板主群未以板规处置违规文章,
经审阅其文章、该板板规与站规,做出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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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请 Aviation 板主群重新审视此案,重新判决后公告发布,并以此为最终判决;
请板主群重新检讨 Aviation 板规,若有修正请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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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
依本组检举案,文章代码 #1TEcObZX 办理。
二、
使用者检举 Aviation 板主群未依看板板规处置违规文章,
检视被检举人之发文,
其文章内容为评论罢工事件中的泄漏私人群组Line对话的案外案,
虽然有提及特定人名,但被检举人所评论者并非该特定人士,
是否属于仇恨或歧视言论,尚难定论。
观察近日 Aviation 板之板务处理公告,
可知板主群对于仇恨、歧视言论之标准较为严格,
但在相关言论的尺度拿捏、判断标准究竟为何,容易使板友不解、误会,
故请两位板主重新审视此案,重新判决后公告发布,并以此为最终判决。
同时请两位板主重新检讨贵管板规,是否有太过模糊或难以解释其判定标准之条文,
若板规有疑问或冲突,请修正并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