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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惹毛华航下场!机长惨被禁运82年 怒控:以为我在北韩
出版时间:2018/09/23 09:59
《苹果》接获王姓读者投诉,他是华航前员工、担任机长,却在未经告知、也未违反法令
的情况下,竟遭华航列“禁运黑名单”拒载、还长达82年,等同要到他135岁才能再搭。
华航声称,是因王的网络言论影响飞安,致商誉受损,所以不提供搭乘服务。
王先生说:“只是在网络贴文透露疲劳驾驶的痛苦和支持工会的文字,难以理解这如何影
响飞安,想禁运谁就禁运谁,让我以为我在北韩。”
消基会董事长游开雄表示,大众运输工具若无正当理由不能拒绝运送,拒绝前须提出正当
理由,若旅客已买好机票,形同契约已成立,若不履约,可向民航局投诉或走法律途径。
消保处副处长吴政学表示,航空供司基于飞安考量可以拒载,但个人言论对商誉有影响而
拒载,其实和飞航安全无关,如商誉受损,航空公司应求偿,但不能拒载,消费者可向消
保官申诉,将请民航局介入协调。
王先生说,他过去在华航担任机长,且担任机师教官,曾因开设部落格、撰写华航内部问
题,一度引起高层不满,他为此关闭部落格,后来和华航合约到期,即前往韩籍航空公司
任职,目前已离开华航10年。
在2017年11月时,王先生欲透过ZED (Zonal Employee Discount)网站购买机票,该网站
约有180家航空公司加入协定,员工在此购票可享折扣优惠,他虽在此网站成功购买到华
航机票且拿到订位代号,但到松山机场的华航柜台,才被告知他已名列华航禁运名单,无
法登机,让急着赶出国上班的他,只好现场改买别家航空公司机票。
王先生起初不死心,他说,今年5月,他改以一般乘客身份在华航官网买了全票,也成功
拿到订位代号,但到桃园机场柜台,还是被告知无法搭乘。今年8月他要从国外回国,先
在华航官网买票,机票顺利买到,也拿到订位代号,却还是在韩国仁川机场的华航柜台被
告知拒载。
王先生指出,他后来向华航反映,才被华航会员卡部门告知已被停权,事先却全未知会,
也没有任何书面文件,也没经过合法程序,过去多次搭乘华航累积的点数也一夕消失。
王先生说,华航以公文通知各相关单位,甚至通知韩国、在各个机场的华航柜台阻止他使
用华航合法机票登机,包括他的姓名、身份证字号、护照号码等个资,都被华航外传,把
他当成通缉犯一样。
不满的王先生多次向华航了解他为何被禁运、哪里违反优待票规定,华航却不理不睬,还
把他从2017年9月12日禁运到2100年1月1日,禁运逾82年,他要活到135岁时才能搭乘华航
。
针对王先生遭禁运,华航仅回应,王姓离职员工在网络持续发表影响华航飞安言论,致使
华航商誉受损,因此决议不再提供其搭乘服务。
王先生表示,他发现被禁运后,询问华航理由,华航完全不回应,因此他也不知道华航指
的抨击飞安言论是指什么,唯一可联想到的他网络文章提及自己飞行经验,因时差无法入
眠,但台湾飞行上限可达10小时,飞行员不能合法在驾驶舱睡觉,某趟飞行痛不欲生,神
智模糊,最后是靠意志力降落。
王先生表示,华航在没有任何通知下,当他拿机票到柜台才知道自己被禁运,写信问原因
也不理,发存证信也不回应,华航却动用整个公司的资源查他所有个资,然后传给华航的
台湾和韩国各单位禁运他,华航高层用航空业的特权禁运,未经任何法令程序,形同用私
刑的方式对付他。
王先生强调,台湾民航和国际民航界,除非是在飞机上有实际影响飞安行为,否则不会禁
运,连杀人犯都能买机票上飞机,华航高层的权力已超过警察和检察官、法官,检警要逮
捕人前还会要告知对方,华航完全不告知,就直接禁运他,他还以为自己在北韩。
民航局表示,法规并无针对禁运黑名单有明确规定,但航空公司对特殊旅客譬如恐影响飞
安者或恐怖份子,都会过滤、禁止上机,航空公司运送契约应有不能搭乘规定,这些都要
事先说清楚。至于该个案是否符合比例原则或妥适,民航局未正面回应,仅表示该部分需
要个案认定,若旅客认为不符比例原则,可以向民航局或消保官申诉,也可走法律诉讼申
请民事损害赔偿。
根据《苹果》检视华航公告运输条款,有关可拒载条件,包括为遵守飞航国家法令或规定
,或旅客行为、年龄、身体或精神需要特殊协助,或会导致其他旅客不舒服反感、危及他
人生命财产安全、对地勤或客舱组员使用威胁辱骂言语及行为、使用酒精或药物等造成对
他人有危险危害之虞、持有毒品疑虑、旅客未遵守华航依法令规定采取必要措施、旅客拒
绝安检、旅客未支付票款、旅行证件不完备、非法取的机票、无法证明机票上姓名为本人
。
根据华航公告运输条款,将经书面通知旅客不提供运输服务后,华航有权拒载旅客及其行
李。如果旅客在拒载通知生效后试图登机,华航将会予以拒载。
消基会董事长游开雄表示,大众运输工具若无正当理由不能拒绝运送,航空公司拒载应有
相关规定譬如影响机上乘客安全或飞安等,拒绝前须提出正当理由,若旅客已买好机票,
形同契约已成立,之后才拒绝运送,就应提出具体拒载规定和理由,否则消费者可以要求
航空公司履约,若航空公司不履约,则可向民航局投诉或走法律途径,若前员工有逾越合
理评论分界,航空公司未寄出存证信函,就不作声直接禁运,也未具体说明禁运理由,就
用这样的方式,恐有差别待遇。
行政院消保处副处长吴政学表示,根据“国内线航空乘客运送定型化契约”范本第25条规
定,航空公司基于飞航安全考量,可以限制乘客搭乘,包括伤病、身障、需要特别照顾的
、独行儿童、罪犯、喝酒吸毒等相关乘客,或是可能影响其他乘客及机组员飞航安全者,
要符合这些条件才能拒绝旅客搭乘,基于安全上考量才能拒载,国际线虽无定型化契约,
但精神是相符的,因言论对商誉有影响而拒载,与飞航安全无关,航空公司应该去求偿,
但不能拒载,消费者可向消保官申诉,将会请民航局介入协调。
(甘芝萁、李姿慧/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