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大家,
之后要搬去加拿大,
所以会把多年来的所有饰品都带过去,
其中包含钻戒、婚戒、带钻石的项链等(大约共五六样)+一个名牌包包
总共价值大概两百万台币。
最大的问题是,
因为有收纳的习惯,品牌的盒子、发票、保卡等都会放在一起带去
甚至有些盒子缎带也完好如初,很不像自用 XDD
若全都戴在身上感觉反而更显眼,所以希望还是放在包包里
想请问这样若是申报会怎么样呢?
不太确定申报只是交张单子,
还是说要把所有饰品、保卡(价格)等拿出来做检查,
也不确定申报是否会课税 QQ
爬文看到有人提到申报可能会更麻烦、反而被怀疑是要卖之类的囧
希望大家能给予建议,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