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na.com.tw/news/acn/201408080236-1.aspx
(中央社台北8日电)中国民用航空局在官网公告,旅客搭机不得携带超过2个行动电源,
也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行动电源充电。
大陆民航局7日在官网发布政务公告指出,旅客搭机时,携带的行动电源必须是个人自用
;行动电源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装在托运行李中。
另外,行动电源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无需航空公司批准;若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
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2个行动电源;超过160Wh的行
动电源是严禁携带的。
公告也指出,乘客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行动电源充电,有启动开关的行动电源,在飞行
过程中应关闭电源。1030808
(中央社 2014/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