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义的义德寺随意放生的行为
其实等同于弃养
根据动物保护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
饲主饲养之动物,除得交送动物收容处所或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指
定之场所收容处理外,不得弃养。
罚则:
动物保护法第29条第1项: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锾:
一、违反第五条第三项规定,弃养动物。
法规来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M0060027
所以像嘉义的警察局报案
成案后由嘉义的地检署起诉
最后到嘉义地方法院审理
义德寺有很高的机率会被罚缓
由于弃养上百只宠物鸟
应该会罚不少钱
不知板上有没有住在嘉义的大大
可以到当地的警察局报案?
因为小弟人在台北
报案的话会移转到嘉义的派出所
程序会比较繁琐........
看到这个影片,真的非常愤怒!!
但批评他们无法挽救已发生的事实
只能以现有的手段制裁他们
让他们得到教训
只能说,出家人每天诵经念佛
一点基本的常识都没有,真的是佛也发火!
※ 引述《many12377 (cc)》之铭言:
: !!!征 好心鸟友中途or认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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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bit.ly/2Jnvahw
: "目前不清楚还有多少在流浪,地点靠近义德寺。有人目击树上还有许多鸟,待救援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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