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进前辈新年好,
小弟最近计画调整家中客厅为视听空间,
https://i.imgur.com/IdHkt7W.jpg
空间高宽长各是 2.63m 3.00m 6.34m, 喇叭器材摆在短边(3m处)
依照"最低驻波黄金比例"原则,其中有一组比例是 1 : 1.14 : 1.39
运气不错客厅的高宽比例刚好差不多是 1:1.14,
但长度是高度的 2.41 倍,剩余的部分打算隔开做餐桌用餐区。
想请问:
1. 是否一定要在 1.39 这个比例处建造一面实墙或高柜隔开剩余的空间?
2. 或是只要聆听位置后方不要紧贴墙面,做扩散处理即可?
拜读过刘汉盛总编的"音响空间十五要" 似乎并没有强调这个部分的处理,
只提到可用二次余数板做扩散,并没有说到聆听位置后面长度比例的限制等。
再请指点,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