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板简易板规,发言前一定要看喔!

楼主: moboo (我是陈米布)   2006-08-30 12:28:59
欢迎大家来到系学会、学生会的看板:)
发言前一定要看喔,发言之后视同已经同意板规!!
以下有几点希望大家能遵守,良好的礼貌和讨论风气是本板最重要的事情( ̄︶ ̄)
1.请维持良好语气
不管您是要发言,还是要询问,请注意语气:勿酸他人,勿口出恶言!
由板主"主观判定"直接警告作为劝导,如果劝导不听过于严重就会水桶喔!
对板主判决质疑者请先行写信来喔,原则上以轻松为主,如果有火药味,
也请板友们帮忙打圆场,不要让场面闹僵:)
如果不认同板主的判决,也请虚心接受其他板友的建议,谨慎发言~
2.请遵守文章类别发言,板主可砍除过度非关学会广告等资讯:
1.问题 2.系会 3.学会 4.活动 5.资讯 6.推荐 7.征求 8.自介
问题:供板友发问用
系会:供讨论"系学会事务"
学会:供讨论"院学会/学生会/学自会/学联会/学生活动中心....等学生代表组织事务"
活动:供板友提供活动宣传与活动讨论使用
资讯:板友提供各式资讯使用(如学校规定/校园规定/新闻/统计资料)
推荐:板友与厂商提供活动相关资料使用(资讯项目禁止广告)
征求:征求活动合办资源,各学会联络方式,但私人联络方式除ID外请勿公布于板上
自介:自我介绍
请大家遵守喔,同样合法的文章可能会因为类别而造成板规判断的不同
请注意使用:)
另外本板除板主外禁止使用公告。
3.本板禁止恶性洗板,一文多贴,纯粹广告文(内容过于制式广告)
板主会用警告提醒板友影响版面或者是讨论秩序,水桶视情节长短,
未警告之情形下最多水桶三天。
第一次最长以二周为限,累犯以一个月起跳。
但"注册日期不满二周"或"劣文达三篇"以上者可能会视情况加重情节喔!
但这已经是很严重的情形了才会违法。
如有执法过当情形,请直接向板主提起申诉。
祝大家讨论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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