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Artistic-Pho版版规 V001.1

楼主: flylily (★ 凯萨琳 ★)   2010-08-01 01:39:20
1.当您想找寻艺术照的相关资讯时
您可以爬文、参考精华区、按"/"输入关键字找寻您想要的东西
2.发文请选标题
3.本版禁用注音文,请选字,以利大家阅读方便
4.简短话语(未超过20个字)请使用大"X"推文
5.如果要修改文章请按大"E"即可修改文章
6.请不要发表与本版讨论主题无关的文章
本版仅限讨论有店家、付费的商业行为,
征模特儿、摄影师、婚摄等....请移驾适当版面
讨论摄影技巧问题请至DC或photo版
分享拍照心得、作品等请移驾更适当的版面
7.不要以公告当标题
8.欢迎店家上网分享优惠讯息;
但代客PO心得文、分享自己的作品一律禁止
9.以上版规确实执行;若违反者会直接删除不另告通知,
累犯2次劣文处理;累犯3次劣文加水桶一个月
请大家发文的时候可以按照这个方式发文
[心得]→拍照的经验分享;请尽量加上写真公司名称方便版友搜寻关键字...
[情报]→各类优惠资讯....
[反推]→对商家的不满....
[请益]→当您的问题爬文还有精华区都找不到时..
[讨论]→针对某些问题讨论
[活动]→团体报名之类..
[转让]→有任何包套之类需要转让的...
[公告]→版主以上使用的
感谢大家的配合
版工 flylily 2010/8/1
作者: surna (......)   2010-08-05 16:13:00
P.S. 那前面几位不照规定的,要处理一下吗?
楼主: flylily (★ 凯萨琳 ★)   2010-08-08 13:58:00
这公告之前的文章不追究..以公告之后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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