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公众之事 不应该私了

楼主: mathbug (天堂的定义)   2019-03-10 06:05:16
1.易光辉实验室对于芳疗家产品的检验报告公告多时引发商誉受损这一事件,
在此不多做推论,目前芳疗家的做法很得我这局外人的心。
2.看到YKH的FB说法,此实验室分明是希望能够私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3.个人觉得精油对人体的影响,可能没有假油对人体的影响严重;但是
打着学术界的公正性与公信力,甚至于有来自于国家的经费,
这一个实验室(过去、未来)的行为已经是《公众之事》了 ...
4.简言之,请芳疗家不能私了 ...
芳疗家有社会公益的责任
如果只是区区几百万甚至于上千万的和解金
就能让这个实验室继续球员当裁判 ...
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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