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义务役士官
目前在受分科训
服役天数已超过三十天
由于在国军医院诊断
发现自己符合停役标准并办理相关诊断证明
到二段训告知辅导长申办因病停役
询问单位人士官的说法
我们要照着考选的简章办法办理退训
走兵役复检走验退(退训)的程序
不能适用国军新训验退暨常备兵因病停役的法规
但又在版上看过二段训有因病停役的例子
人事官讯问是否有确切实例让他了解
我却无法举例
我的问题便是
我在分科训的身分为学生或是我是透过义务役士官进去服役,
那我身分是否为常备兵?
若我是常备兵,当办法跟法规抵触的时候,
或是两者可兼行的时候应该以办法还是法规为主?
请有真实案例或有相关经验的版友给我解答
麻烦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