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一下曾在板上看到不少人都有这种想法:
预官只要不怕检束, 可以烂到退伍
也在预官还是军旅板看过一些强者的记录
诸如关在房间看自己的书 人家在操课跑去问说什么时候放假
等等的夸张行径
跟比较要好的志愿役POA聊天时 他也跟我提过这类摆烂预官的事蹟
但最近心中一直有疑问
难道这种点名不到 五查不到 各种业务不做的预官
没有人被 抗命罪起诉吗?
陆海空军刑法第四十七条“违抗上级机关或长官职权范围内所下达或发布与军事有关
之命令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前项之罪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战时因过失未
执行第
一项之命令,致生军事上之不利益者,处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第一项之罪,
而命令
不须立即执行,行为人适时且自愿履行者,减轻或免除其刑。”
问题来了~
什么叫做与军事有关?
在这两篇文章中
http://www.npf.org.tw/post/2/11387
http://ppt.cc/r7PV
提到的案例实在是很难理解出一个规则
网址2中的 PDF档 有这么一段可以表达我的困惑
例如有“早晨集合队伍点名与军事有
关”、“周会或集合食勤人员属事务性质,与军事无关”;或“轮机长
奉令在舰照顾加油试车,及移靠码头等事项,虽不在作战训练期间,
要难认与军事无关”、“文书对晋升人员检讨名册,不受指挥,拒绝加
班装订,仅属行政范围”等判解37,甚至曾有拒上莒光日或违反骑乘
机车禁令者,以抗命罪论处之禁令
因此 想问问板友的见解 或是有什么专家的看法可以开导开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