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删,然后这也是我自己吐草。
今年年中,我和交往将近八年的金牛男分手了。
我和原Po遇到类似的问题。
直到现在,我都相信金牛男没有做出对不起我的事。
可是,到底到什么程度才算是“对不起对方”呢?
一定要有发生关系,才算做错事了吗?
金牛男说,
“她只是我同事,身为前辈我只是想把她教好,这是对的事情,为什么不去做?”
“妳是不是自己写论文写不出来,体重又变胖,对自己没自信才会在意她?问题是人家根
本没对我怎么样!”
“我是跟他们一群人出去,又不是只跟她,而且跟妳讲妳一定会生气,所以我才只好骗妳
啊。
”
“我回来看到妳就要被妳质问这些事,我当然会选她们啊。”
金牛男说得似是而非,在那个当下,我选择闭嘴忍耐。
问题是,我的确去探班的时候亲眼看见那个女的有毛病;甚至金牛男后来不让我去探班,
因为他觉得那个女的是因为我去探班,激起了她女生之间的竞争意识,才会有那些让我不
舒服的小动作。
吵架的时候,金牛男甚至怪罪我,如果当时不让他去做这份兼职工作就好了。
当然分手还有其他原因。但我想说的是,这种事情金牛男倒是没说错,如果一开始发现不
对劲就斩草除根,或许能避免后面一连串的事件。
不过避得了一次,避不了一世;牡羊女太会忍耐不是好事,希望原Po不要委屈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