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于本板文章
#1UPKxmaF (AntiVirus)
私自删除他人推文
并且注解“没事不要留言”等
经查阅编辑纪录属实
研判为非APP操作错误
而是蓄意删除推文
违反板规10 水桶180天
作者:
Kagero (摩荔枝天(茄汁))
2020-03-09 19:40:00又来啦
作者:
Joba07 (骗人布)
2020-03-09 19:53:0030天而已?
作者:
fatstan (DPJ)
2020-03-09 21:02:00都公告出来了 置顶板规没更新???公告之前请先讨论好再发公告 谢谢
作者:
munsimli (口嫌体正直)
2020-03-09 21:30:00公告后不修正版规可?勇于承认有错是一种勇气另灭灭气焰嚣张者的锐气是一件好事,反正他也没在管你什么版主的
作者:
A1101166 (你有台币我有肝号 )
2020-03-09 21:51:00哇 所以公告归公告 板规归板规 赞赞
这边其实算是我的锅,因为是我没置底不过既然事情都发生了那就看是要改期限,还是维持原判决你们决定,自行附议
作者:
munsimli (口嫌体正直)
2020-03-09 23:47:00希望版主将版规有误的地方修改完成,然后补桶少掉的期限,这种人自视甚高却不懂得尊重别人实在不应该轻放
应该是说板规有修但是没有纳入置顶上,所以只要把修过的板规合并到置顶板规就好了然后对于罚则,应该是处以6个月水桶,毕竟板规10已修成水桶6个月了不过如果要更改水桶期限,建议桶179天即可,因为今天也算水桶天数,从这篇公告开始起算180天才能算水桶6个月
作者:
munsimli (口嫌体正直)
2020-03-10 01:56:00公告标题就点明内要执行的事项,s版主说不合理可以讨论,那请教一下下面的内容不是还是偏向于赞同禁删吗?还有版友举其它版面的规定来证明呢,何来不合理的推论呢?Y版主觉得有争议应该是另行公告原本的事项暂停执行,也没见到呢,不过事实是有发表过意见的版友里多数是赞同禁删的,那可以视为正式的版规,如果这个论点成立,那版主补正修订并执行不也是一个亡羊补牢的方式版主误会了,我只是表达该篇公告既然赞同禁删的意见较多,且不同意的人讲的内容多是鬼扯,应视为正式版规,那这个D开头的适用的是新的罚则,更何况这个人根本是累犯,四处战又开地图砲
作者:
cg6445 (HenryBug)
2020-03-10 02:24:00战犯不该轻放,还敢删推文真的是......
作者:
munsimli (口嫌体正直)
2020-03-10 03:16:00建议版主还是先去达成共识吧,既然版面是共管,别回到最后看起来像是各弹各的调,一开始有提到附议,私心希望半年不用看到这讨人厌的家伙
那个love11234只是来乱而已,根本对删推文一事为反而反,底下还有人打脸却死不承认,从那篇到现在也没看到他在这板推文或发文过,板主不用理会那种只来乱一次的ID啦板主说的争议也只是围绕在他的“一言堂”而已
作者: e369585 2020-03-10 14:57:00
疯狂被水桶还不屈不挠的来解答版友问题,真是个奇才
作者:
MK47 (和牛第一)
2020-03-10 21:09:00只能透过这样才有人关心他 想想蛮让人鼻酸的
作者: thomaschion (老汤) 2020-03-15 12:10:00
早就设黑名单,看了很烦
作者: sharetw (分享) 2020-03-28 15:04:00
我怎么会说又呢
作者:
JKGOOD 2020-05-06 17:35:00每次都他在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