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这应该是弟弟系列文最后一篇了
我想分享一下有关器官捐赠的经验
其实思考了很久,不知道器捐的文章要放在哪个版好
但既然弟弟是因为脑癌过世的,就想说还是发在癌症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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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弟弟三年多前得知有脑癌时,就跟我们说他离开后想要器捐帮助他人
那时候知道他有这个意愿时,我们有上网做了功课
器官捐赠的条件其实非常严苛,而其中一项是
“无恶性肿瘤病史”
但因为弟弟是属于原发性脑瘤,与一般癌症不同的是他的癌细胞是不会转移的
理论上他的心肝肺应该都是可以做捐赠
而在去年复发入院后,也有询问过医生
专科护理师表示:确实原发性脑瘤是不会转移,身上器官理应可以做捐赠
但当时的代理医生表示:既然决定要拼拼看第三次手术,就不要往这个地方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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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意愿
当时弟弟手术完转入加护病房后,开始意识不清时,医院判定还未到达“脑死”的阶段
对,器官捐赠还有一项规定是“符合脑死条件”
由于我们家人希望弟弟能够舒舒服服的离开,不想让他一直仰赖机器维生,也签了放弃急
救同意书,觉得器捐与舒服离开似乎有点冲突...
但这时候我还是有跟院方的安宁护理师表达弟弟有想器捐的意愿
安宁护理师便帮我联系了社工师,有天在加护病房外与社工师讨论
社工师表示,弟弟的状态确实未达脑死状态,但有些是可以做“心跳停止”后的器官捐赠
,尤其“眼角膜”是可以做捐赠的
我表达想让弟弟完成他的愿望,让弟弟做眼角膜捐赠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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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准备
确定好捐赠意愿后,社工师联系了眼科医师替弟弟检查角膜状态,确定有符合捐赠条件
但因为弟弟的脑干有肿瘤,意识不清也无法靠自己阖上眼睛,有使用医疗用胶带让他的眼
睛能够阖上,避免角膜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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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过程
弟弟在转入安宁病房后不到24小时就离世了,也刚好在清晨周末的时候
原本安宁病房的护理师说,可能会没办法实施捐赠,因为周末转院资料都尚未转过来以及
医生不在
但我们抵达医院时,护理师说刚好有眼科医生在林口长庚处理捐赠,大约一个多小时后就
会过来桃园长庚替弟弟做捐赠的手术
我进入弟弟在的小房间时,看到弟弟的眼睛上有放著冰袋,是为了让眼角膜保持新鲜的状
态
摸摸弟弟的手,跟弟弟说说话,帮他穿上袜子与鞋子
医生来后约一个多小时便完成了捐赠手术,但还需要带回实验室确认状态才会知道能不能
捐赠,但那时社工师有询问,如果无法达到捐赠条件是否能够留作教学上使用?
我表示“可以的”
可能有些人会担心捐赠完后大体会改变,这点不用担心,医院在摘除弟弟的眼角膜后,有
放置替代的眼角膜进去并加以缝合,并不会因为捐赠者往生了就随便处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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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后续
弟弟在12/31离世完成捐赠手术
后来长庚社工师有与我联系,并请我到桃园长庚一趟
由于卫福部有提供器官捐赠家属丧葬补助金,长庚社工师会协助我们申请补助,需我们至
医院一趟填写资料
并告知弟弟的眼角膜分别在1/8与1/9成功移植到两个人的身上
后来有从社工师那里收到两位受赠人的感谢信,那时候收到真的感觉非常的温暖,还有替
弟弟感到骄傲
另外长庚在每年三月有器捐/大体老师的追思会
昨日我父亲前往参加,有看到弟弟的名字在纪念石板上,会场追思时有放出弟弟的照片与
简介,会有司仪朗诵出来,真的觉得非常的感动及骄傲
(当初社工师有请我填写表单,上传弟弟的照片以及介绍弟弟是个什么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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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都觉得,人走后就都直接烧掉很浪费,如果能帮助到人的话该有多好
而在收到受赠者的手写感谢信以及参加追思会时看到弟弟的名字在上面,真的非常替弟弟
感到骄傲
一部分的他还活在这世上,也同时让两个人能重见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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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看完这篇,也希望这篇能让大家更了解到器官捐赠的事情及过程
如果有器捐的意愿真的要由家属主动提出,院方的立场也不好询问家属
即便有恶性肿瘤,也是可以询问关于眼角膜捐赠
也希望大家都能过得好好的,健健康康比什么都还来得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