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3岁被诊断为乳房原位癌,目前正在放疗中。
今年五月份在荣总健检时发现乳房超音波,当时检验师告诉我需后续追踪。
六月回到澳洲收到健检报告后,在当地做粗针切片及乳房摄影,病理报告显示为中度恶性
原位癌(intermediate DCIS),立马转诊乳房外科后,医生说可以局部+放疗或全切+重建
,后选择局切+放疗。手术两次为确保安全边际,病理报告确诊高度恶性(DCIS),后转诊
肿瘤科医师,因局部切除,需接受五周放射线治疗。
所有的治疗都在澳洲,因为希望能边工作边治疗。很感谢公司给予派外员工提供私人保险
,因为国外的医疗费很惊人。
目前有点不解的地方是,澳洲的医生都很讶异为什么在三十几岁就开始筛检,因为在澳洲
是四十岁以上由病患自己主动提出才筛检,五十岁以上才会鼓励筛检。我有时会想,会不
会我的原位癌也不一定变侵犯癌,这些治疗会不会是overtreatment。治疗的过程对心理
的影响真的很大,且放射线对于人体的伤害是不可逆的。但另一方面,也很多人觉得很幸
运能在这么早起就发现并且治疗。
另一个想请问的是,澳洲的标准治疗并没有建议要吃五年的荷尔蒙药(我的病理报告OR及
PR都是阳性),医生说可吃可不吃,但我看到在台湾的治疗是建议吃。
希望大家都能健健康康,战胜癌细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