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穿比基尼戏水 林家琪大解放

楼主: OGCOGCOGC ( )   2014-02-10 10:38:24
http://sharpdaily.tw/news/article/entertainment/20140210/35631212/ 爽报
穿比基尼戏水 林家琪大解放
萧孜玹.报导
台视主播林家琪春节没放假,大年初一在上班中过了28岁的生日,她与43岁元大二少马维
辰热恋2个月成话题人物,私下是乖巧“妈宝”的她,不去夜店也少碰酒,好形象深得马
家人喜爱。爱旅游的她之前偕姊妹淘飞夏威夷疯玩8天,首次尝试冲浪、跳草裙舞,还大
胆穿比基尼戏水,形容是“突破自我的大解放”,也算是“琪马恋”萌芽前最后的单身游

http://s.sharpdaily.tw//images/sharpdaily/640pix/20140210/DN28/DN28_001.jpg
她今年春节则选择上班不休假,只趁空档跟亲友拜年。而自从过年前恋情曝光后,她一度
遭受网友抨击,心情陷低潮,如今对情事都选择低调不答,问她有跟男友过节吗?她也立
即转开话题笑回:“我有去阿姨家玩骰子!有赢钱喔!”
http://s.sharpdaily.tw//images/sharpdaily/640pix/20140210/DN28/DN28_002.jpg
作者: whitty (目艮 金竟 虫它)   2014-02-10 10:51:00
台视三朵花明明就常上夜店 两个字的那位尤其夸张
作者: Libram (另一种孤独)   2014-02-10 11:15:00
我非常好奇楼上言之凿凿,与我个人认知落差甚大,有什么证据?“常上”是频率如何?如果真有证据,只能说我当三年同事看走了眼。
作者: therookie   2014-02-10 14:00:00
此板一向是真实业界的平行世界
作者: leoliao   2014-02-11 01:46:00
尤其夸张这四个字太耸动 有什么佐证吗?
作者: mixman (mixman)   2014-02-11 02:21:00
愿闻其详
作者: whitty (目艮 金竟 虫它)   2014-02-11 11:06:00
楼上各位 我无意讨战 强者我男性友人包厢 张林二人的确来过
作者: eugenelu (Office365 真难懂)   2014-02-11 11:09:00
真相?
作者: whitty (目艮 金竟 虫它)   2014-02-11 11:10:00
喝多了感觉就是很瞎的正妹 但是后来我先离开 哥们听说的事都是他们跟我"说"的 大家就是放松心情出来玩 我就不打了
作者: yw1002 (kenny)   2014-02-11 13:32:00
林气质太好 不像张看起来可以玩玩就好
作者: WHD5566   2014-02-11 14:26:00
真好笑!一起工作就知道私底下怎样?那马二少在吸的时候你知道吗?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2-11 15:14:00
吸不吸关大家屁事 不要看台视就好啦
作者: therookie   2014-02-11 19:16:00
同事被呛不知道 包厢巧遇+二手传播就可信!?
作者: Josiechu (( ))   2014-02-12 22:08:00
吸不吸不关我的事!单纯看台视新闻就好
作者: AndreYangMan (oh no~)   2014-02-12 23:06:00
隐藏台词是"哥们可以放松心情出来玩__就不行?"
作者: Libram (另一种孤独)   2014-02-13 11:42:00
原来出现在你听说过的包厢里,就可以说成常上夜店,姑且不论去赴朋友约和自己去夜店找乐子根本两码子事,张林两人去过,你却一竿子打翻台视三朵花,邬凯雯何辜?当同事也许不会知道全部的私事,但也总比网络上嘴砲的乡民更多些贴身观察、私下互动的机会。
作者: whitty (目艮 金竟 虫它)   2014-02-13 13:09:00
嘴砲的乡民?我也跟她们有互动啊... 好吧!这里不是八卦版我的确没有L大跟她们熟 有很多贴身观察 私下互动的机会话说去不去夜店是台面下的生活 她们工作表现专业就好了
作者: Libram (另一种孤独)   2014-02-13 13:28:00
我只是很不喜欢网络上撂下一句夸大又不负责的话就烙跑的行径。你说三朵花“常上夜店”,结果我跳出来质疑之后,变成“其中两人”“曾经出现在夜店”,这种夸大不负责的说法不就是各位最讨厌的烂记者才有的行径?我只希望,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我也不敢说跟他们三人多熟,但既然如此,我不会在这里大放厥词,爆任何人的内幕消息。
作者: yw1002 (kenny)   2014-02-13 14:47:00
W大还说过我家秀秀以前在东森怎样咧?假的吧
作者: best2008 (静香爱洗澡)   2014-02-13 20:26:00
...
作者: whitty (目艮 金竟 虫它)   2014-02-13 23:19:00
我根据我朋友的说法"据实以告" 我也说我自己看到的现象我并没有要打官司 到底要拿什么证据? 这个版不就是要分享?我就我知道的资讯陈述 没有L大你说的不负责任(不然干麻回)
作者: Libram (另一种孤独)   2014-02-14 09:52:00
我不觉得你说的话称得上“据实以告”。“张林两人曾经出现在夜店”被说成“三朵花常上夜店”,这离“据实以告”非常遥远。公开场域发表的言论,不管是不是要打官司,都该负责,法律上来说,当事人有权利对你提起刑事诽谤告诉以及民事人格权侵害的索赔,道德品格上来说,你这样传递错误偏差讯息,会让浏览的人留下误解,我觉得都是很不恰当的。
作者: WHD5566   2014-02-14 11:08:00
L大 你那么有记者精神 又想帮她们辩护 亲自去问告诉我们阿听你的说哈喔~~~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2-14 17:30:00
不用问他们的说法阿 你不是就讨厌某一个人
作者: Libram (另一种孤独)   2014-02-14 18:20:00
她们的私生活,轮不到我来过问,只是更轮不到你就是了。
作者: best2008 (静香爱洗澡)   2014-02-14 19:11:00
主播 私身活关乡民何事 人家有他的人生...是不是主播 都不能上夜店有交际 只能活再乡民的美好幻想中
作者: WHD5566   2014-02-14 20:10:00
说的好啊 不用你来过问 他W大讲什么 需要你来过问了?
作者: Libram (另一种孤独)   2014-02-14 20:44:00
如果您的脑袋还管用的话,想必分得清楚,去不去夜店、跟谁交往是私生活的一部分,但在公开版面发表损害他人名誉的不实言论,则不能算是私生活。如果您真的分不清楚,也没关系,反正躲在帐号后面,也没有人会觉得您丢脸。
作者: WHD5566   2014-02-14 22:00:00
嗯 别人说他的经验出来 就质疑他 不是真的 要你去问就推说别人的事 用不着你管 (那你怎么跳出来帮她们讲话)还有 我脑袋是不是清楚 也轮到你来管了? 不就管很大?再来 我是不是要说 我在屏东养山猪 脚踏蓝白拖 才可发言?你怎么不先自我介绍一下? 你是哪位正义大记者啊??是不是要推说 不和嘴砲乡民讲话啦~~
作者: Libram (另一种孤独)   2014-02-14 22:35:00
您哪位或是脑袋如何,我还真的没兴趣,您开心就好。
作者: WHD5566   2014-02-14 23:08:00
那你要不要自我介绍一下啊? 正义大记者?不是 正大光明 不躲在帐号后面? 来呀~~让大家认识一下啊我很有兴趣 行吗? ^_^
作者: Libram (另一种孤独)   2014-02-15 00:01:00
我是黄楷元,前台视员工。这里很多人知道我是谁。我可没做任何需要隐藏身分羞于见人的事情。阁下我就不清楚了。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2-15 14:52:00
如果是朋友转述的 还可以用明明就XDD
作者: chasswow0413 (Chass)   2014-02-15 17:19:00
"明明就常上夜店"???一楼怎么说得好像自己亲眼目睹似的?以为自己是张友骅还是许圣梅?结果还不是听来的XDD
作者: icypyh (2次元アイドル研究員)   2014-02-15 23:15:00
是说WHD大干嘛对主播们这么凶啊 你是跟他们结什么怨吗?
作者: therookie   2014-02-16 08:48:00
怎么有人缩了 回家养山猪了吗!?
作者: WHD5566   2014-02-16 11:12:00
我个人不觉得 哪里有凶了阿 只是 我不知道该回什么人家随便丢一个名字出来你就要相信? 又不是和 EMAILL一样拿著名牌说我是 EMAIL5566我的确带山猪去跑步阿 有意见吗? THE大大?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2-16 11:27:00
你可以不相信具名的人 但你却相信不具名的人所以说法根本不重要 而在于你已经下价值判断了不是
作者: WHD5566   2014-02-16 11:34:00
抱歉 我没说过我相信一楼吧? 况且苹果有影片 自己可以看
作者: Brand1985 (张小BB弹。)   2014-02-16 12:42:00
别人已经自我介绍还要你确认,自己却躲在ID后面呛声还不如一开始推文就说自己其实很讨厌谁不该当主播就好了
作者: WHD5566   2014-02-16 14:15:00
本人只是个 脑子不清楚 嘴砲乡民 喜欢躲在ID后面 可以吗?这样有 开心吗 ^__^
作者: whitty (目艮 金竟 虫它)   2014-02-17 10:39:00
楼上各位请不要再吵了 我个人的确遇过张林两位三次以上加上我朋友跟我说他们三个常常一起来 所以我提出这样的说法我同意前台视记者的说法 毕竟用字太武断 会造成当事人伤害
作者: best2008 (静香爱洗澡)   2014-02-17 10:44:00
常常一起来 有没有精准的数据1天遇到3次 1年遇到3次 1小时遇到3次 可以精准点吗?
作者: whitty (目艮 金竟 虫它)   2014-02-17 10:46:00
不过我只是想提供八卦 讨战绝非我的本意 各位别太情绪化啊
作者: best2008 (静香爱洗澡)   2014-02-17 10:47:00
=============以下看看就好========================上
作者: whitty (目艮 金竟 虫它)   2014-02-17 10:49:00
回应一下best 大概是一个月三次 但我相信又有人要定义多寡
作者: best2008 (静香爱洗澡)   2014-02-17 10:51:00
对我而言 1月/3次 有常常 没有吧 颗颗好吧我认真点 对我来说 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但前提是要 不伤害到他人本身
作者: Libram (另一种孤独)   2014-02-17 11:38:00
谢谢whitty的从善如流。:) 题外话问一句,你朋友姓王吗?
作者: danlook (奶油和蜂蜜的城市)   2014-03-01 13:15:00
一个月三次不觉得是常常...而且反正乱唬烂也不用钱我朋友还跟巴拿马总统也蛮有交情的勒
作者: whitty (目艮 金竟 虫它)   2014-03-03 10:36:00
Libram大大 不好意思现在才回 我朋友真的姓王耶!(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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