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女] 新的家人

楼主: design0606 (飛)   2024-07-10 11:35:51
去年年底 送走母亲后
为人子的我 尽了人生中最后子女的义务
(身为出养子女的我 这十五年送走了父亲 养父跟母亲)
又基于其他兄弟自己的心结
基本上 我等于就是自己一个人了
综上所述 我的优势是不是多了一个"无父无母 双亲皆亡"?
关于我
1981 双子男 出没于北台湾
经历
职业军人>室内设计>建筑设计>绿能设计>营建工程>建筑设计
目前在某建设公司任设计主管
另外建筑研究所就学中(为了考建筑师的十八学分)
劣势:
为了清偿原生家庭的不肖哥哥用母亲的名义在外的大小民间借款
积蓄全部拿来帮忙填洞 另外母亲晚年的生活 复健 医药费 跟友人有借贷关系
(是真的友人 大部分是军校同学以及过去关系还不错的上司与同事 不是钱庄)
(上述那个让母亲欠债的不肖哥哥跟其他哥哥 基本上就认为母亲不是他们的责任)
优势:
前述债务 从二百多万 一年内已经努力偿还到剩余十万多
靠自身薪资与在外接案(这种赚钱速度 应该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吧)
清偿完就可以进入收入正常的生活(?
坏习惯的话 大概就是抽菸吧 不喝酒 不吃槟榔
(夜深人静 努力赶图时 总会空虚寂寞 菸虽然对身体不好 但也是一种陪伴?)
展望:
虽说已经43了 但个人觉得 以现在的环境 不管你几岁 都有权利去追求自己想要的
目前最大的展望
就是赶快研究所毕业 然后全力拼上建筑师
(预计给自己3-5年的时间)
再来考虑是否自己开业或是其他方向
关于妳
基于自身的条件 其实也不敢限定太多
大概就是
1.我不会去连累妳 但妳不要CARE我目前的劣势 劣势我很有信心最多再半年就解决了
2.我心中没有其他任何前任 我也希望妳不要有
我不会拿前任来跟你比较 因为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 但我也希望妳不会
3.我可以无怨无悔地以出养子女的身分去照顾原生家庭父母到终老
我相信我可以做到不离不弃 所以 如果妳有迟疑 可以说出来
每个人的自由意志 是不应该被束缚的
4.希望年龄 40以下 30以上 身材嘛 我应该没有限定的权利
真相

祝大家都顺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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