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务] 黑名 文章分类疑问

楼主: Risha5566 (理沙)   2021-06-09 12:05:19
板主们好
我有4个关于版务的问题想询问
1. 怎么累加会变成永久水桶?
2. [黑名] 分类是否适用板规2.6 ?
3. [黑名] 分类是否需要指名 ?
4. 既然已非造谣,是否撤销水桶?
我把结论放前面:
请板主将当事人解除惩罚
惩罚包括 水桶 以及 退文
不然除了水桶 退文也会让当事人不能发声
这有点不公平呢 没有桶完只让板主之一发表意见的吧~
问题1 怎么累加会变成永久水桶?
根据夏朵板主的原判: #1WlvmS4F (AllTogether)
6/09 shadow0828 □ [公告] 黑名案惩处
影射板主部分,处2.6(针对板主,并以不特定人士)
因前项无法证明其与两位板主关联性,判定造谣闹板,处3.2
并带手动置底(By 资源回收桶),处3.3
2.6 :发文或推文中含有对特定使用者、族群言词侮辱、谩骂、歧视、威胁、性骚扰,
    刻意挑衅、讨战、讨水桶、反串文及其它蓄意滋事的文章
    请当事者亲自检举,如查证成立则被检举者退文禁言90日。
  3.2 :于看板发表相似标题或闹板,影响看板秩序或违反社会秩序者(如制造假消息
、假新闻),视为洗板,退文禁言90天。重大紧急公安事件则不在此限,
板主得以维持秩序为由临时调整版规。
  3.3 :手动置底
     于7天内重复发表相似标题或内容之文章者皆退文禁言15日。  
     视情况保留其中一篇文章,或直接删除系列文章。
这三条板规加起来也只有 90 + 90 + 15 = 195天
这跟永久水桶,ptt站方默认为10年的3650天,
相差了18.7倍的惩罚时间呢
根据本板板规通则
1.2 :板规执行采一罪一罚,蒐证以ALLPOST板纪录为主,本板资源回收桶为辅,
  成功在板上发文即视为一篇,若一文违反二个以上板规,则刑期相加。
刑期只有相加
永久水桶的条件则为
1.7 :所有违规条例一年内同类型再犯加倍并退文,蓄意累犯者则永久禁言。
当事人并没有同类型再犯并蓄意
这个惩罚是否过当了?
2. [黑名] 分类是否适用板规2.6 ?
因为原文的分类为 [黑名]
https://www.plytic.com/articles/m-1623070522-a-2f2
[黑名] 利用版主职权要求短裙照
既然是黑名就应该适用于板规4.7
 4.7:[黑名]:定义为指出板上有对感情不忠的不肖份子,或其他不礼貌交友行为,
    仅限本版发生之事务切勿谩骂,违者删文禁言15日。依照实际发生情况述说即可。
    可明示PTT ID,至于其他个资部分请依法保密。
我想根据 #1Wm2bXVv (AllTogether)
NKB285自己的回应来看
https://i.imgur.com/CisHM8G.jpg
(当事人反应,所以挖掉名字跟照片)
明显已造成对方不舒服
应该是属于不礼貌的交友行为吧?
那么最多就是删文 + 水桶15日
并不是 退文 + 水桶90日
还是黑名 需要同时接受4.7 + 2.6呢?
我想黑名应该是保护板友的分类
不应该用如此重的惩罚吧?
3. [黑名] 分类是否需要指名 ?
夏朵板主发了这篇文章
R: [黑名] 利用版主职权要求短裙照
#1WlaK1ib (AllTogether)
https://www.ptt.cc/bbs/AllTogether/M.1623082241.A.B25.html
于文内要求 24H内 明确指出是哪个板主
包括许多板友也说 指名ID就不用被水桶
但根据板规4.7
 4.7:[黑名]:定义为指出板上有对感情不忠的不肖份子,或其他不礼貌交友行为,
    仅限本版发生之事务切勿谩骂,违者删文禁言15日。依照实际发生情况述说即可。
    可明示PTT ID,至于其他个资部分请依法保密。
可明示PTT ID
这表示 可以指名,也可以不指名吧?
当然,这是我的解读。
不过若是板主对这条板规的解释为“须明示PTT ID”
那么我会尊重版主的解读
请进行板规的修订
但是因为这个案例是修改版规前
因此我不认为夏朵板主可以限时24H而水桶当事人
4. 既然已非造谣,是否撤销水桶?
根据 NKB285 板主的文
NKB285 R: [黑名] 利用版主职权要求短裙照
“不好意思,身为被指控的人我应该第一时间出来”
因此 当事人的指控
的确为板主之一
那是否可以取消水桶惩罚了呢?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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