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思考选择喜欢的人?还是,适合的人?
举个例子,如果你穿32号鞋,在某次逛街看中一对鞋子,
非常喜欢,无论款式或颜色都喜欢,无奈... 只有33号。
以为反正只差一点点,心想无所谓啦,最重要的是自己喜欢。
买回去穿了一阵子才发现,小一码的鞋子根本不舒服,还弄得脚伤痕累累。
你认为的觉得,你喜欢的和适合你的,是两回事。
就好比"爱情"。
你很爱她,只是经常的吵架,以及相处生活上的种种摩擦。
不禁让人开始怀疑眼前的这个人是不是真的适合在一起?
大多人都总是追求一段可以做自己、舒服、不累的爱情。
但,却很少人想过,这样的爱情,或许是经历了无数次的争吵和磨合出来的。
我们不是鞋子,鞋码不会变,但,人心是会变的。
如果,其中一方不够喜欢,任你多努力也终究会分开。
不过,如果双方都足够喜欢,凭什么要分开?
不适合?我想只要足够喜欢,我们就会愿意发自内心地、
去为对方作出改变。
并不存在什么“我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理由。
大多时候,人,是很容易变的,像是小时候不爱吃菜,
慢慢长大后可能就吃了。
两个人在一起,很多事情都不能只靠爱情来维持。
除了相爱,还需要互相改变;大至彼此的价值观,
小至一碗拉面汤底的咸淡口味,牙膏怎样挤,
马桶盖掀开,衣服怎么穿。
像有人不喜欢吃大蒜,有些人对奶制品过敏,
而我却毫不在乎、只管口感好坏,好吃的都吃。
我也认为没关系,大小事情我们都可以改变、来互相配合,
不吃蒜我不加蒜,少点味道而已。
讨厌奶类,我帮你喝,不吃蛋黄我吃蛋黄妳吃蛋白,
只要想要一起,总能克服。
正因为确认她就是那个对的人,并且值得,
所以即使遇到了问题,也好好地坐下来谈,一起解决。
而不是轻易地用一句“我们不适合”来结束。
喜不喜欢,适不适合,不一定是两件事儿。
够喜欢,就会让两个人从马铃薯和番茄,变成了薯条和番茄酱。
没有天生绝配,一切都因为够喜欢,所以愿意将喜欢的人慢慢爱成适合的人。
有些故事,也许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
有些人注定会一起走到白头,有些人无论如何不舍,最后还是只能让彼此错过。
然后,随着一次又一次的离合聚散,我们会开始许愿,
下一次可以在对的时间,遇上真正对的那一个人。
喜欢的人说好就是好,不喜欢的人怎么说都是困扰。
喜欢的人说要去哪就去哪,不喜欢的人说去哪都只想要回家。
偏见或许是隐性缺点,但爱,就是所有偏见里,最偏见,也最无可救药的一个。
关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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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人 天秤座 传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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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上算幽默,也擅于倾听垃圾桶型。
兴趣是 电影、阅读、运动(有氧及重训)、以喜欢戏剧、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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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就等认识后再来聊聊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