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女] 爱是习惯,情是累积。

楼主: AdamChang (亚当)   2016-10-19 15:28:36
  有句话叫“爱是习惯,情是累积。”我想这很符合香港影星梁家辉曾说过的一
段话,“一对恋人,头一两年拍拖,那是恋情;之后的十年八年,是感情;如果三
十年后你仍会拉她的手上街,那才是真正的爱情。”
  很多人对于另外一伴的要求有着自己的标准,对于爱情有自己的幢景,其中一
样就是“适合”。其实这没什么不好,所谓的相爱容易相处难,如果相处不愉快不
管再怎么爱都难以长久,可是你没跟对方在一起怎么会知道你们相处的到底愉快不
愉快,你没跟他交往你怎么知道你们是否合适?所以你标准设再高再多都没用。
  现代人常被批评是速食爱情,好像没有很了解彼此就决定交往,其实我觉得没
什么不对,现在本来就是讲求效率的年代,你跟对方看对眼,那就试着交往看看,
喜欢本来就是经过考验才能变成爱,经过岁月的证明才知道从喜欢升华成爱,但如
果抱持着我一定要爱上对方才谈恋爱或这是真爱我才愿意交往,我觉得有点难度。
速食爱情为人诟病的地方在于双方一拍即合马上交往但却不愿意花时间沟通、磨合
,甚至是尊重彼此,稍有不适却不协调而马上分离,其实这无关是否双方认识长久
,一对相识十年的男女终于在一起了,但如果相处一不愉快也懒得沟通传达彼此的
想法观念就火速分手,那结局跟认识十天就交往还不是一样。因此认识十年日久生
情终于在一起的情侣跟认识十天一见钟情迅速在一起的情侣其实开始恋爱的时间点
都是一样的,没有谁比较多或谁比较少。
  基于相爱容易相处难的理论来说,我觉得认识很久最后在一起的情侣跟认识一
下子就交往的情侣根本无法得知那对恋人可以交往比较长远,因为评比的标准不是
认识时间长短而是相处融不融洽。另外一个我觉得可以思考的层面在于,对待友人
的方式、态度跟对待情人的方式、态度是完全不一样的,认识十年却始终用着朋友
的身分跟交往了用着情人的身分完全不同。
  所以不管彼此是认识十小时、十天、十个月还是十年,双方交往了才是恋情第
一秒的开始。
  谈恋爱对我来说并不是为了找到真爱或是什么soul mate之类的,而是在一段
恋情里学习如何跟对方相处。
  有的人很小心翼翼地选择对象,他们不希望双方还在不是很了解的情况下就贸
然在一起,期待能够用朋友的身份多认识彼此,当然不好的情况就是认识的越深就
会发现对方不是自己想要的,或是对方有某些点是自己无法接受的,原本有的好感
突然都没有了,渐渐地没有了交集。
  这样其实也不错,不会把时间浪费在一个未来不会有结果的人身上,但倘若每
个对象都是这样的模式导致始终处于单身的状态我就觉得不好了,因为谈恋爱其实
也是需要练习的,经验值势必是要透过一段又一段的恋情才能累积。我相信没有十
全十美的人,我也相信多数的情侣绝对都会吵架,每个人的价值观人生观都迥然不
同,生活习惯待人处事风格也大相迳庭,相处起来势必会有摩擦,但我们不是每个
人都是咨商老师或是谈判高手,能够完美地跟对方沟通把事情处理到尽善尽美,或
是可以像催眠师一样把对方改变成我们想要的样子,但这就是恋爱时最需要学习的
部分,学习如何跟对方沟通,学习如何影响对方,或是知道自己无法改变对方只好
学习改变自己的心态。
  以结果论来说,不管是在一起三年了最后还是会分开跟一开始就发现彼此不适
合交往在一起也会很辛苦而选择单身都是一样的,但我相信在一起的三年收获绝对
比一开始就宁愿不在一起来得多。
  宁缺勿滥就某方面来说也有缺点,少了许多可以学习的契机,我深信没人是天
生好手可以跟另外一伴和平共处,但是多了几次恋爱至少比较有经验知道如何跟对
方互动、相处,甚至解决彼此之间的摩擦。就像有些人总是会说不要帮别人养老公
/老婆,但若恋爱次数零的话,自己不就没有机会被养成老公或是老婆了吗?
新北/阅读/写作/电影/运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