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女友,我大概是征不到了。
既然如此,就征很认真在过生活,很会玩的伴吧。
以下是我认为"玩"的定义:
#景点旅行(举凡去武陵农场、谷关新北投温泉、北海岸老梅石巢、花莲、新竹尖石..)
#登山健行(举凡登百岳中级山、谷关七雄鸢嘴稍来、皇帝殿五寮尖...)
#铁马轮转(夜骑、骑到很高、很远、很美的景点...)
#展览控 (看梦幻舞马、科博馆美术馆...)
#电影咖 (首轮二轮)
#嗜咖啡阅读(有时静静沈淀在自己的世界,再冒出头吸两口气)
#不停学习者 (举凡乐器、做菜、野外知识、雪攀技巧......)
#露营
原PO男,台中工作,1983,175,单身。
个性...在一般情况下温和、安静少言(其实很不会聊天...)
但当情绪波动较大,比如骑自行车骑得很HIGH、或身处美景深有感触,
或谈论到很有兴趣的主题时较能侃侃而谈。
不喜欢抱怨。
乐于接受生命中的新刺激,并以此作为动力。
征求对象条件(很重要)
1.自认,很认真在过生活的人。
2.公民。
3.(1)附照片、自我介绍。
(2)不能回讯息很慢又不解释。(比如回复一句line可以时隔48小时以上...)
(3) 接受见面,在现实中认识彼此。
以上,感谢看完,晚安!祝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