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 对板主的建议,关于板规。

楼主: FinalAce (王牌)   2015-01-09 16:07:40
板规不足处,板主得依实际发生事件情况处理,并另行公告之。
这句其实很不合理。
板规不足就把它补足,不是丢一句可以"依实际发生事件情况处理"就没事。
什么情况需要处理?
处理又是怎么处理?
完全没交代啊!
那要是你今天看我不爽,你直接发篇公告"ID中有final者永久水桶并劣退所有文章"
你看我不爽是实际情况。
永久水桶与劣退所有文章是处理。
完全符合那句红字的条件。然后你就可以发篇公告永桶并劣退我吗?
板主有没有听过
"不溯及既往",跟"罪刑法定原则"?
什么情况可以删文,在情况出现之前就要先规定。
不能事后发篇公告说"恩这种情况需要删文"
然后就把文删了收入精华区。
这样谁知道到底怎样情况会被删文?板友根本无所适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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