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uary板规(108.07.10)
一、总则
◇ 本板宗旨:各种精打细算的情报与心得交流,严禁返利。
1-1 发文/推文内容须与板旨相关,
禁止出现火星文、注音文、不雅用语、人身攻击。
1-2 发文请遵照各类别之格式,内容须满50字。
1-3 非板主不得使用“公告”之分类。
1-4 相同内容之文章须于14天后始能再次发文,避免洗板。
其他类文章如有特殊规范从其规范。
*包含板上已有同一情报(相同时间、地点之同一特卖)之情形。
1-5 发文意图扰乱看板秩序者,迳予劣退。(包含引战、乱板之行为)
1-6 禁止多重分身发文。
1-7 禁止修改或删除他人之“推文/嘘文/→”之内容。
但经原推文/嘘文/→发言者请托修改删除者不在此限。
如有“推文/嘘文/→”之内容被删除者请来信告知板主。
(如为误删可来信板主请帮忙恢复原内容)
1-8 禁止抽奖文。
(包含有机会、抽奖等字眼,可参考本板 #1HI-HnEk之说明)
*目的性限缩:人人有奖者不在此限。
1-9 禁止任何形式之金钱交易与征求(包含团购、代购与转让均禁止)。
*如整体认为有表现出转让or出售意愿,即为本项之征求。
*为求业绩而自行提供回馈金等利益,
促使他人申办信用卡/保险者,
亦为本款所禁止之内容。
1-10 禁止散布个人资料。
1-11 禁止任何学术问卷文章。
1-12 禁止以陷害他人之故意诬指他人发言为广告/业配。
如短期连续多次欠缺合理确信即指称他人发文为广告或业配,
影响板务情节重大者罚之。
1-13 禁止连续或多次无意义之“推文/嘘文/→”发言。
二、情报文
◇ 情报文格式
2-1 情报文发表请依照格式,不得缺漏。
*如为店家或相关人员分享情报,
请特别注意“五、店家分享文”之规定。
◇ 情报来源
2-2 请附上连结网址,
不得使用恶意网页连结、病毒连结、恐怖连结等等恶性重大之网址。
若为无网址之情报请详细注明情报来源。
2-3 如为个人网志之网址请注明,并比照3-1要求须于文内附上2张商品图。
2-4 如为优惠商品网址,请提供原始连结,不得使用跳转网址,
亦不得有与网页运作毫无关系之特定推荐代码/个人红利连结id,
如网址中有出现类似的代码,即推定为红利连结,
以板规4-1处理。
◇ 情报文发文数之限制
2-5 区分为《网络特卖文》&《一般情报文》分别计算发文数。
◆网络特卖文:
‧定义:泛指非实体店面、可透过网购直接购得之产品之情报文。
‧发文数:每人 每24小时仅得发表一篇文章,每7日内最多二篇。
◆其他情报文:
‧定义:相较于网络特卖文以外之情报文。
‧发文数:每人 每24小时仅得发表一篇文章,每7日内最多五篇。
Ex:每人每天最多可以发表二篇情报文,即网络特卖&其他情报文各一。
*转录文、happy go点数、政府机关情报文(包含油价、发票等)不受2-5之限制。
三、心得文
3-1 心得文如附有网志连结者,须于文内附上二张以上之“商品图”,
于推文中附有网志连结者亦同。
(发表纯文字心得者则无要求)
◇ 罚则
◆删文:违反以上规定者,锁文提醒于48小时内补正,
逾时未补正将删文并将文章备份寄予原发文者信箱。
◆水桶:如经提醒仍未补正,得视情形水桶3~14天,
如有特殊情事者(如显为意图赚取网志点阅率与人气)
得裁量加重至1个月。
四、返利文/广告文/业配文(严格禁止)
4-1 返利文
◆定义:意图透过分享网址、邀请码、折扣等资讯,
使发文/推文者能得到利益之发言内容。
(利益包含有形与无形之利益,然个人网志之点阅人气不在此限)
◆严格禁止返利发文/推文之发表。
◆未依板规分享之卡号/邀请码/指定网址之发文/推文,视为返利文。
4-2 广告文
◆定义:意图使私人/团体/企业受有利益之发文/推文内容。
◆如不合于店家分享文之要件,一律禁止发表。
4-3 业配文
◆定义:受私人/团体委托,发表推荐之发文/推文内容。
◆一律禁止发表。
五、店家分享文(允许但请遵照规定)
◆ 定义:由店家/店家之员工/受店家委托之人所发表,
关于店家之折扣优惠活动之资讯。
(与店家无上述关系之板友自发性发文不受本节限制)
5-1 发文时应自行揭露店家身分,以求公开透明,避免资讯不对称之疑虑。
5-2 发文应具体叙明优惠内容,否则视为广告文,依板规4-2处理。
5-3 同一店家每月仅得发表一篇文章,以免洗板。
◆店家之员工与受店家委托之人所发文/推文均视为店家所为,
发文次数一并计算。
◆计算方式:
发表文章日期之下个月之相当日为下次得发表文章之日;
如无相当日则以该月之末日为相当日。
举例:
1/1发文→2/1始能再发文
4/30发文→5/30始能再发文
8/31发文→9/30始能再发文
*如同一店家在一个月内有二个以上内容相异之折扣优惠活动,请站内信告知板主,
待板主回信后即可发表文章,不受5-2之限制。
5-4 同一店家不同优惠之发文每个月上限2篇(包含同品牌不同地点之特卖会情报)
六、卡号/邀请码/指定网址
6-1 卡号/邀请码/指定网址均禁止发文分享。(如发文/推文视为返利文)
仅得依置底分享区所规定之格式来信板主收录精华区,
并于置底分享区推文信件标题。
6-2 依置底分享区分享卡号/邀请码/指定网址应符合规定之格式,
格式严重不符者水桶7天。
◆经看板投票决定之指定网址视同卡号,已经有效票选结果决议之指定网址如下:
(亦不得出现在网页跳转之中间过程)(注)
──booking.com全站
──shopback.com.tw全站
──goyomoney.com.tw全站
*注:【任何形式文章】之认定,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在发文内容中、(发文内容中)任一网址之跳转、
[(发文内容中)任一网址之跳转后]任一网址之跳转、
{[(发文内容中)任一网址之跳转后]之任一网址之跳转后}之任一网址之跳转,
等四种状况的终止网页完整页面,
皆不可以任何形式分享/征求管制内的卡号/邀请码/指定网址。
6-3 折扣码分享文请注明清楚是否有回馈金,供板友自行决定是否使用,
若无说明经人检举,视为返利文,依返利文之规范处理。
七、罚则
◇ 违反板规一律删文,情节严重者劣退。
7-1 违反板规1-7~1-13者
◆初犯水桶14天,再犯水桶1个月,三犯以上且情节严重者得永久水桶。
7-2 违反板规关于店家分享文之限制者
◆初犯删文并水桶2个月;再犯劣退并永久水桶。
◆如同一店家累计满三次违规,限制该店家不得再发表任何店家分享文。
7-3 违反板规发表返利文/广告文/业配文者
◆初犯水桶6个月,再犯水桶1年,三犯以上且情节严重者永久水桶。
7-4 其他违反板规情事
◆依情节轻重裁量水桶7~30天,必要时得加重至2个月。
7-5 自删规避加重条款
◆如有透过自删文章规避板规之情形,
加重水桶期间为原违规水桶期间之1.5倍至2倍。
◇ 如对违罚处分有所不服,请于以下规定期日内来信板主,逾期不予受理。
如经再次审酌仍认为抗辩无理由者将维持原判。
◆未满一个月之水桶处分:请于七日内来信。
◆一个月以上未满三个月之水桶处分:请于二周内来信。
◆三个月以上未满六个月之水桶处分:请于一个月内来信。
◆六个月以上未满一年之水桶处分:请于二个月内来信。
◆一年以上之水桶处分:请于三个月内来信。
◆永久之水桶处分:请于一年内来信。
八、其他
◇ 板规如有未尽之处,得由板主裁量实施临时板规。
◇ 关于板务:
◆如欲检举违规或提出板务相关建议,请站内信告知板主,
勿直接发文或回文,避免板面凌乱。
◆收到来信后会于三日内回复,
如超过三日仍未收到回复,请再次来信确认,以免信件漏寄。
◇板规编辑纪录
108.07.19 修改:板规1-3非板主不得使用公告分类→非经板主允许不得使用公告分类。
108.07.26 1.新增:板规5-2店家分享文应具体叙明优惠内容否则视为广告文
(原5-2、5-3修改为5-3、5-4)
并注明依板规4-2处理,即违犯时以板规7-3处置,以免疑义。
2.文字修改:广告营利文→广告文
3.板规1-8抽奖文之禁止目的性限缩:人人有奖者不在此限。
108.07.27 罚则的部分加上编号(7-1~7-4)。
108.09.07 1.新增:板规7-5自删规避加重条款。
2.新增:板规2-4红利连结推定。
108.10.01 修改:原板规2-2中关于个人网志网址之部分独立出来列为2-3,
并比照3-1要求须于文内附上2张商品图,其余文字未变动。
108.10.08 1.修改:原板规2-3为情报文发文数计算方式,改列为2-5。
2.修改:板规1-3非经板主允许不得使用公告分类→非板主不得使用公告分类
(发现非板主本来就不能选择公告分类,故修改回来)
108.11.26 板规1-9明定如整体认为有表现出转让or出售意愿即属本项之征求。
109.02.12 1.修改:板规3-1将推文附有网志连结者亦纳入板规,文字微调,修改罚则。
2.文字修改:板规2-4情报文网址→网络商品网址
109.03.19 新增:板规1-9新增注解,为求业绩而自行提供回馈金等利益,
促使他人申办信用卡/保险者,亦为本款所禁止之内容。
109.04.22 释疑:板规1-4新增文字,
包含相同时间、地点之同一特卖情报文op之情形。
109.05.04 提醒:板规2-1新增提醒文字(注意店家分享文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