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规4-1 5-2 不是要求板友须事先查证、有合理确信后才能附理由事例指称为广告或业配。而是要附上指称为广告或业配的原因、理由或证据任一说明即可。这不是要为难检举方因为太多人无的放矢,毫无理由或是不合理的原因指控为广告为求检举的陈述完整,必须附上为什么说是广告或业配如果是不合理的理由也不会惩处,只是要你说明为什么是广告附上原因理由或例证其他人就能轻易判断指控是否合理每一篇情报文都可以指称是广告 这两个版规只是要求陈述完整因为那时有太多人 用不明原因 到处留推文是广告 结果仔细询问为什么是广告 却又讲不出理由 而又指控版主不处理广告建议新版主保留原条款4-1 5-2 避免这种不必要的纠纷惨痛经验可参考
#1N5cJzrh #1N3I1tqZ #1N6P4wHl 相关讨论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