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工作上遇到很苦手的会计处理
版上高手很多,所以想想还是来请教一下
采购存货A,成本150,已付款150
销售存货B,售价200,成本40,毛利160,已收款200
不按照一般进销货处理,改为依据IAS16无商业实质之交换作会计处理
<原分录>
存货A 150
现金 150
现金 200
销货收入 200
销货成本 40
存货B 40
依据IAS 16无商业实质之交换作会计处理
销货收入、销货成本都冲销,B产品存货成本作为A产品的存货成本
已收款已付款则作预付预收款项
<调整后分录>
存货A 40
存货B 40
预付款项 150
现金 150
现金 200
预收款项 200
请问后续预付及预收之会计处理?
因为是无商业实质,所以应该不认列交换利益
故预收预付冲销后差额,应冲减存货成本??
但这样存货成本就变负数好吗? 之后卖掉毛利率>100%
还是应该是对冲之后,预收款依照存货A后续的销售状况,按比例转列收入
哪个比较好呢? 或是有其他更好的会计处理?
会计师目前不表示意见,但每个月要结帐申报,很头大啊~~~~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