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不具商业实质交换之会计处理

楼主: akiefang (akie)   2019-09-04 22:43:45
最近在工作上遇到很苦手的会计处理
版上高手很多,所以想想还是来请教一下
采购存货A,成本150,已付款150
销售存货B,售价200,成本40,毛利160,已收款200
不按照一般进销货处理,改为依据IAS16无商业实质之交换作会计处理
<原分录>
存货A 150
现金 150
现金 200
销货收入 200
销货成本 40
存货B 40
依据IAS 16无商业实质之交换作会计处理
销货收入、销货成本都冲销,B产品存货成本作为A产品的存货成本
已收款已付款则作预付预收款项
<调整后分录>
存货A 40
存货B 40
预付款项 150
现金 150
现金 200
预收款项 200
请问后续预付及预收之会计处理?
因为是无商业实质,所以应该不认列交换利益
故预收预付冲销后差额,应冲减存货成本??
但这样存货成本就变负数好吗? 之后卖掉毛利率>100%
还是应该是对冲之后,预收款依照存货A后续的销售状况,按比例转列收入
哪个比较好呢? 或是有其他更好的会计处理?
会计师目前不表示意见,但每个月要结帐申报,很头大啊~~~~
感谢!!!
作者: kirovgreat (人间凶器)   2019-09-05 07:21:00
换出资产的成本是40+150 存货A应该是190然后因为假设不具商业实质 所以现在收到的是预收认列要跟着A但这个不具商业实质最好是显而易见 别去想要递延缴税如果最后存货A不是卖200附近 很难相信不具商业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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