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lvn (低 調)
2019-02-10 01:08:58请问各位大神
李明将9万股股票信托给王华,101年中获配股利总额9万元,无必要费用,
102年王华将股利总额分配给受益人蒋安,依所得税法规定,
何人应申报何年度综合所得税?
(A)李明;101年度(B)李明;102年度(C)蒋安;101年度(D)蒋安;102年度
答案是C
可是所得税法4-3不是说信托利益应在实际分配时
由受益人并入分配年度的所得额,依本法课税
分配年度是102年度阿
为什么不是D
谢谢大家...
※ 编辑: alvn (122.100.105.130), 02/10/2019 01: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