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核定期与核课期

楼主: alvn (低 調)   2019-01-20 23:20:30
请问大神们
核定期跟核课期我知道核课期是五年
核定期是申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六个月
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不是核定期只要国税局核定无误后,我就不会有后面核课期的问题
还请大神指点,感恩~
作者: thbetray (远远的 。)   2019-01-21 10:49:00
不一定 国税局有时候会翻盘
楼主: alvn (低 調)   2019-01-21 11:26:00
大惊,这样不就被民众轰爆头惹,囧。
作者: gogohorse   2019-01-21 12:42:00
请参税稽法第21条第2项,核课期间内另发现应征税捐,仍应依法补征。
楼主: alvn (低 調)   2019-01-21 13:29:00
可是我的意思是,国税局你都在六个月内核定完成,你后面的核课期内发现错误也算民众的,这样税务人员应该会被民众碎念扰民吧。
作者: gogohorse   2019-01-21 19:55:00
国税局面临大量行政工作,即便有核定期间,但不可能每案详查,更何况有些问题的错误会延续好几年,也许在某一年才被发现。但相对的,若纳税义务人发现核定错误,多课了,也可以申请退还啊,若是错误可归责税捐机关,还没有限制时间讷。
楼主: alvn (低 調)   2019-01-21 22:11:00
了解了,谢谢大神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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