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妹是在某所的Auditor 三年级
想请问个有关建造合约的问题
目前有家公司在帮人做工程(发电业工程)
因为该工程已经开始发电(已产生营业收入)
故帮忙盖工程的公司已经将工程收入及成本100%认列
但其应收付的工程款因为要按合约走
所以尚未全数支付完毕
工程会计分录如下:
在建工程
应付工程款
应收工程款
预收工程款
完工时,会将在建工程和预收工程款对冲
但如果像上述的情形
今年已全数认列收入及成本(损益科目全认)
但次年度仍会有收付款
是否不该先将预收工程与在建工程对冲?
即帐上仍挂有这两个实科目
待全部款项都请款完成时,再做对冲即可?
有大大碰过类似的情况吗~~
恳请指教,谢谢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