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好
小妹六月初因家人健康因素,
向主管提出六月中离职,
并填写离职单(符合劳基法预告日期),
惟主管希望做完份内工作再离职,
并要求自行寻找交接的人员。
但淡季不给报加班,没人想增加工作量,
因此找不到人交接。
想请问各位前辈,
若到离职日当天,主管仍未协助找人交接,
导致离职程序未能顺利完成,
我是否能于离职日当天交还事务所笔电就直接闪人?
后续是否会因未交接完成,而被事务所提告求偿损失?
手机发文,排版若伤眼先跟各位致歉。
谢谢各位前辈拨冗阅读。
那家公司都一样,没人交接,就写信交接给主管,副本越多人越好(记得寄给自己留证据),时间到就可以离开。最后交电脑前要发个信叩首叩尾地感谢大家这几年的照顾,既感恩又受益良多,后会有期(翻白眼)顺到发信给客户说交接给谁,窗口烦请跟谁谁谁联系(继续感恩)
事务所绝对没办法以你交接不完全提告,这又不是犯罪,重点是你以后还想不想做事务所。如果想,以后同业照会可能会有问题;如果不想,你管他去死,为什么你不能走。
作者:
Arens5566 (Arens5566)
2018-06-12 20:25:00哪间垃圾所呀
作者: porserlat ($口$) 2018-06-12 22:25:00
你是在幸福地狱消防栓旁边那个组吗?告诉你哦!当初我可是做到我离职当天早上还在帮忙做底稿呢~
作者: threemore (船到桥头至楠梓) 2018-06-12 22:40:00
以后想继续做事务所,也没什么问题啦,又没犯罪XD
作者:
demotion (台北陈松勇)
2018-06-13 09:38:00没交接又不会有罚则 别怕记得cc人资长
作者: suzukimidori 2018-06-14 10:26:00
交接给案件经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