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新公报IFRS9之股权投资。
假设今天有一个15%的股权投资,列为FV-OCI之金融资产(透过其他综合损益...),每年底皆会有评价金额进入OCI里面。
但若是增加投资到20%(达重大影响应改采权益法)以上,那会计处理是怎样呢?
1. 原本15%累积的OCI进入损益(旧公报对于出售的处理)?
2. 原本15%累积的OCI转至保留盈余(新公报对于出售的处理)?
3. 不能重分类,持续列为FV-OCI之金融资产。
会有此疑问是原因是,新公报里面提及股权投资不能重分类,我认为他指的只有透过损益
及透过其他综合损益不能互相转换,但应该可以从透过损益或透过其他综合损益转至权益
法投资吧。
我认为答案是2,不知道是否有理解错误。
作者:
s3513232 (Augustus)
2018-05-02 00:02:00推强者
作者: starweixing (星小星) 2018-05-02 00:06:00
政大教2
FV/OCI股权 除列 AOCI转RE 后续可能不透过损益重分类FV/OCI债券 除列 OCI转NI 后续可能透过损益重分类金融资产 关联企业 子公司 互跳 都属除列后重新以公允价值认列有错请指正
作者:
kumicky (kumicky)
2018-05-02 02:11:00作者: cp17 2018-05-02 10:28:00
楼上该不会是我们助教吧
谢谢大家的回复,问了一下大学助教。他也认为是2,而他说权益法之投资是另一号公报,irfs9讲的股权不能重分类没有包含到权益法
作者: timmy00131 (老张) 2018-05-03 18:59:00
答案是2,因为要先除列FVOCI再以公允价值法衡量权益法投资,个人来自业界看法。查了一下金管会的IFRS问答集也说实务上分阶段取得具重大影响投资要用再衡量法衡量权益法投资,所以2应该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