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交易] 请教合法节税问题

楼主: ZZZZ0 (问号)   2017-09-08 00:29:12
: 板友大家好,
: 前面的讨论串主要都是以个人为单位来看,
: 想请教如果是以公司为个体呢?
: 今天我们公司做了一个投资,
: 买了电脑机台架设在台湾,(劳务提供地:台湾)
: 进行挖矿动作,(厂房设备等在台湾,进行"生产(挖矿动作)")
: 那这样的劳务所得(比特币)要怎么认列呢?(or这样的收入在税法上要怎么认列?)
: 一般的情况我们买卖都有对象(公司等),我们可以取得发票做为凭证当课税主体,
: 但是今天比特币的状况是没有对象你就"凭空"收到比特币
: (就算有流水号之类的在台湾应该也不承认这样的凭证吧?)
: 这样的"投资收益"要如何去定义他呢?
这是租金收入,不是投资收益。
剩下的问号,似乎在会计基本观念上面出了很多问题,
所以懒得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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