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10点放榜,
或许明天会收的到成绩单(预测)....
开放收到成绩单报告区。
若您有收到成绩单,麻烦推文下
县市-乡镇区-536(为区分有考上跟未考上之成绩单)收到
没写536就是.........(心酸话就不用说)
例如:
有考上
台中(北区) 536收到 .......
没...
北市(木栅) 收到......(若要写过审、中,也可以)
若您要发表自已各科成绩评分也可以。
感谢大家的配合。
此篇会置底文(五天后会移除)
版主conk
PS:
本考试预定于105年10月19日榜示,并于榜示之日起3日内寄发考试成绩及
结果通知书。榜示及格者,本部并寄发及格通知函及证书规费缴款单,应考人
如于榜示后7日内未收到,请来电洽询。各节次均缺考之应考人成绩及结果通
知书不予寄发,应考人如有需要,请电洽考选部专技考试司第一科办理。
考试及格者须缴考试及格证书规费新台币512元(含手续费12元,请
尽速依所附证书规费缴款单办理)。
复查
(一)依“应考人申请复查成绩办法”之规定,以网络系统申请之方式办理。
(二)应考人应于本考试榜示之次日起10日内(预定自105年10月20日起至10月31
日中午12时止),登入考选部国家考试网络报名资讯系统“主站”或“分站”
,点选“申请复查成绩”,填具申请复查成绩相关资料,缴纳费用后始完成
申请程序,并以一次为限(系统送出申请后,不得修改或删除),逾期申请或
未依限缴费者,不予受理。
(三)应考人申请复查笔试成绩,每次每科目收取复查费用新台币50元。
(四)申请期限及缴费期限:请于榜示之次日105年10月20日起至10月31日中午12时
止(因申请期间之末日10月29日为星期六,爰系统受理延至10月31日中午12
时止),并于105年11月1日前完成缴费。惟实际榜示日期需视本考试典试委
员会之决议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