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我想用客观的分析如下:
01. 每个认证单位及各州判定,必须因每位申请者的状况去统筹判断。有顾问中心的好处
是该单位已经有许多成功的案例可供参考。记住,这个参考就是一个价值。有价值必然就
会有对价关系。而您认同这个价值,就该必须有承担相对应的风险!若,顾问中心若有违
双方协议之处,按契约不履行,您可主张您该有的权利,必且让该中心有机会成长。再者
,美国各认证单位对于台湾的会计教育非常不了解(国外的思维要花努力沟通),证交法的
认定,我觉得是Syllbus的内容无法让认证单位了解这是商业法律一环(以我国来说)。
02. 关于,商业法律的认定议题,举东吴大学会计系为例,商事法为两学分,若报考关岛
话,还缺一个学分,但是有多少同学知道在学校可以再修商事法研讨两学分就可以解决这
个问题!针对商事法学分不足之处,根据统计很多学校都有这样子的问题!另外,未来各
个学校将总毕业学分数降低话,很多课程的学分挤压是必然的!
针对,各州需要那些学分认可,及各系欠缺的部分,是有必要做出一个统计资讯,供大家
参考评估!但这是一个麻烦的工程,要花一点时间!
03. 一并补充线上学习补学分状况:若您想透过中国地区网校补学分,近期因政治问题,
暂时不建议!透过其他境外线上学习平台,真的要赌赌看,各认证单位标准不一。
04. 捷进是Brecker台湾总代理,光是在教学影片中文化,就是它的价值,无须去否认它
的专业!不然,请翻译公司来翻译话,这个成本绝对比10万多块还要多很多!若是,您觉
得该单位的服务不是所期盼的!也许从美国订购,或是其他国家订购,这是消费者应有的
主张。但是,咪咪片话,如果Brecker真的要抓话,著作权法是可运用的!
(若宝宝有放机关,宝宝不会说!)
我建议可以再与捷进好好再一次沟通为上,把事情顺利处理,取得AICPA比较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