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从事务所转到一般公司当会计,遇到之前没碰过的情况,
情况:
3月10日收到房东开的发票,是十个月的租金(4月~明年1月),
金额为600,000,并且公司当时也开了十张的票给房东,每个月
的月中房东都会拿去兑现,问了一下事务所说分录的作法是
1.3/10时
借 预付费用600,000
贷 应付票据 600,000
2.假设4/15兑现
借 应付票据 60,000
贷 银行存款 60,000
3. 4/30时
借 租金支出60,000
贷 预付费用 60,000
可是我的疑惑是,根本还没有把钱付出去,为什么会产生预付费用?
并且4月~明年1月 都是还没有发生的日期,因此没有费用产生,为什么会有负债产生?
查了一下网络上的回答也是这样做分录,但没有提到为什么要这样虚增资产跟负债类,
跟我读书读到的观念很不一样,请各位前辈帮我厘清一下,我观念错误的地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