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会计师看时事/认列呆帐新规范 银行下一

楼主: conk (conk)   2016-04-17 18:00:31
  本国银行于2015年税前盈余总计3,195.9亿元,虽未能连续第六年创下历史新
高,但仅较前一年度微幅减少0.2%。但在今年受到景气不振、央行降息等因素影
响,银行营运仍面临许多挑战。
  翻开银行的综合损益表,在影响获利表现的各项重要因素中,呆帐费用扮演
很重要的角色。
  以兆丰银行为例,在2008年呆帐费用占净收益比率高达27%,到了2015年则是
大幅下降至1%,同一时间兆丰银行年度净利则是由34亿增加至257亿元,增加幅度
十分惊人,可见呆帐费用影响之巨。
  呆帐费用代表的是银行针对已经承作的放款、承兑票款、信用卡应收帐款等
资产所认列的损失,代表放款金额可能无法顺利收回的信用风险。因此,呆帐费
用认列金额的多寡,不但能反映出银行放款资产信用品质优劣,也能看出银行对
未来不利变化的因应能力。
  基于现行会计规范,银行必须按“已发生信用损失基础”认列呆帐费用,除
了已经发现债务人出现问题而可能无法回收的金额之外,同时也包括银行还未得
知的问题债务人损失金额。
  但在2008年全球金融风暴时,各界强烈批评按此基础认列的呆帐无法完全且
及时地反映可能的信用损失,导致许多损失太晚反映于银行财报上。为改善此问
题,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历经多年研究讨论之后,已在2014年发布新的IFRS 9
会计准则,要求企业自2018年起采用“预期信用损失基础”认列呆帐费用。
  依据新的“预期信用损失基础”,即使对于目前还款状态正常的放款,银行
亦需预期未来有发生违约的可能性,据以认列呆帐费用。认列方法分为两种,针
对信用风险低的放款应认列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而对于信用风险已显著
增加的放款则应认列所有存续期间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以一笔尚余15年期的正常还款中房屋贷款为例,依现行会计规范,应认列的
呆帐费用应考量该贷款人可能“已经”发生问题惟银行尚未得知的可能性,但依
“预期信用损失基础”所认列的呆帐费用,则需进一步考量贷款人在“未来15年
”发生违约的机率。因此,银行应认列的呆帐费用将大幅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基础”将对银行业带来极大影响。根据欧洲多家银行内部试
算结果发现,新规定对于消费金融产品的呆帐费用认列冲击最大,平均呆帐费用
金额将较现有金额增加一倍之多!
  此外,为满足新规定要求,银行内部必须建置损失预测模型,对各项相关参
数的估计(违约率、违约损失率、曝险额、总体经济因子、违约模式模型等)均
应建立方法论。此项变革涉及层面广大,因此国际上多数银行业者预期需要花费
三年时间才能作足准备。
  关于国内采用“预期信用损失基础”的正式时程,目前正由金融监督管理委
员会评估中。惟对银行业而言此项规定影响层面极其深远,无论国内时程是否比
照国际于2018年开始适用“预期信用损失基础”,仍建议及早着手因应为宜。
(作者是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协理)
来源:
2016-04-15 03:43 经济日报 江美艳、陈欣怡
http://udn.com/news/story/7244/1630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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