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部分科目之资格报考105年cpa考试者,请注意期

楼主: conk (conk)   2016-03-17 13:00:34
标题:
拟以部分科目之资格报考105年会计师考试者,
请注意于规定期限前提出部分科目免试申请并寄出相关费件。
内文:
一、105年会计师考试预定于105年5月17日至5月26日受理报名。如拟以部分科目免试
  之资格报考前揭考试者,应于105年4月25日以前提出部分科目免试申请并寄出申
  请费件(以邮戳为凭),始完成申请程序。凡未能于上述日期前提出申请并缴验
  完备费件者,该次考试不予部分科目免试,须应试全部科目。
二、已具会计师考试补考资格之应考人(旧案),如申请部分科目免试经本部核定者
  ,于本(105)年报考会计师考试时,须就部分科目免试新案资格,切结放弃旧
  案资格(前已及格科目之成绩不予采计)或就其旧案之未及格科目,得于连续三
  年内继续补考之资格,择ㄧ报考,ㄧ经选定,报名后则不得更改。
  版主说:就是重新报考(采新案),放弃旧案!!
三、网络下载减免科目申请书表及多元缴费方式:
一律采网络报名,请登入考选部全球资讯网,网址为 http://www.moex.gov.tw,
  点选“网络报名”后,即可进入网络报名资讯系统入口网站,或以网址
  http://register.moex.gov.tw(主站)、
http://register.moex2.nat.gov.tw(新站)直接进入,点选“专技减免科目申
  请”,并请先行详细阅读免试申请须知后,再登录下载相关表件,并依操作指示
  进行申请程序及选择缴费方式。
四、如有疑义,请洽询本部专技考试司第一科(电话:02- 22369188转分机3138)。
来源:
考选部
http://goo.gl/rh0Xao
作者: weigar2005 (交大玖哲)   2016-03-17 13:30:00
请问 部分科目报考 应该跟旧案是不同的吧?
楼主: conk (conk)   2016-03-17 13:53:00
这应该是部份科目免试三科或五科部份
作者: acer801 (acer801)   2016-03-17 18:30:00
所以旧案也是吗?
楼主: conk (conk)   2016-03-17 18:34:00
采旧案不用验证,新案才是!!
作者: killCHina (把拔~我想买GTR)   2016-03-17 19:25:00
抵5科?
作者: phapsody (凝镜)   2016-03-17 21:17:00
感谢
作者: GIN1967 (GIN)   2016-03-17 22:11:00
感谢推
作者: acer801 (acer801)   2016-03-17 22:15:00
意思是旧案还不需要申请吧??(
楼主: conk (conk)   2016-03-17 23:56:00
要用旧案就用附成绩单报考即可
作者: bakona   2016-03-19 15:55:00
请问如果是应届第一次报考,就没办法只报考部分科目而是要报名全部考科的意思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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