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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k (conk)
2016-03-17 13:00:34标题:
拟以部分科目之资格报考105年会计师考试者,
请注意于规定期限前提出部分科目免试申请并寄出相关费件。
内文:
一、105年会计师考试预定于105年5月17日至5月26日受理报名。如拟以部分科目免试
之资格报考前揭考试者,应于105年4月25日以前提出部分科目免试申请并寄出申
请费件(以邮戳为凭),始完成申请程序。凡未能于上述日期前提出申请并缴验
完备费件者,该次考试不予部分科目免试,须应试全部科目。
二、已具会计师考试补考资格之应考人(旧案),如申请部分科目免试经本部核定者
,于本(105)年报考会计师考试时,须就部分科目免试新案资格,切结放弃旧
案资格(前已及格科目之成绩不予采计)或就其旧案之未及格科目,得于连续三
年内继续补考之资格,择ㄧ报考,ㄧ经选定,报名后则不得更改。
版主说:就是重新报考(采新案),放弃旧案!!
三、网络下载减免科目申请书表及多元缴费方式:
一律采网络报名,请登入考选部全球资讯网,网址为 http://www.moex.gov.tw,
点选“网络报名”后,即可进入网络报名资讯系统入口网站,或以网址
http://register.moex.gov.tw(主站)、
http://register.moex2.nat.gov.tw(新站)直接进入,点选“专技减免科目申
请”,并请先行详细阅读免试申请须知后,再登录下载相关表件,并依操作指示
进行申请程序及选择缴费方式。
四、如有疑义,请洽询本部专技考试司第一科(电话:02- 22369188转分机3138)。
来源:
考选部
http://goo.gl/rh0X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