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08年底丽丽家具应收帐款余额为1,025,000,且调整前备抵呆帐科目有贷余$9,000
已知的客观证据显示某个别客户将无法收回的帐款金额有$25,000
另丽丽家具依往年经验,采用应收帐款百分比法,且假设为2%
是作08年度应提列呆帐之分录
【答案】:
12/31 呆帐费用 36,000
备抵呆帐 36,000
【想法】:
书上解析是这样:
(1,025,000-25,000)x2% = 20000
(20,000-9,000)+25,000 = 36000
我的疑问是,为什么两万减掉九千之后还要再加两万五?不是已经变成呆帐了吗?
就是这个地方当初不是已经借备抵呆帐 贷应收帐款了吗?为什么还要再加一次?
然后另外一个疑问是,当初认列收入的时候就马上会做一个
借呆帐费用 贷备抵呆帐 的分录了
所以应该是只要有一笔应收帐款的分录就会有一航备抵呆帐在贷方的分录,这样对吗?
那既然这样的话,什么时候备抵呆帐的贷方会被冲掉呢?收到应收帐款的金额的时候吗?
然后另外一个问题是
只有帐款确定收不回来的时候(变成呆帐)
才会借备抵呆帐吗?
还是有其他情况也会?
【来源】:
东华书局会计学第五版322页
非常感谢有人能够回答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