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一下浅见,有待各位高手一起讨论囉!
※ 引述《yilun0729 (笑笑花)》之铭言:
: 各位好,想请问一个关于会计实务方面的问题
: 还请知道的网友帮忙解惑,先谢谢各位了~
: A客户外销产品给B客户,出口是以CIF出口,
: 但货品并非销给B客户,B客户只是一个中间者,
: B客户帮A客户铺货到零售商那边,再由零售商代为销售。
: 再来就是有关于售价,A客户货品离港时,报单上的单价是1.8元,
: 但到零售商那边是采市价销售,所以售价是1.5元。
: A客户与B客户是采月结的方式结该月的销售及帐款。
: 问题如下:
: 1.请问认列收入及应收帐款时点为何?
离岸时就得认列销货收入及应收帐款
: 2.请问离岸价格与实际售价的价差该认列损失还是........?
收入以出口报单上的金额为主,价差可认销货折让,
但报税时,国税局可能会剔除销货折让。
: 3.Invoice的开立时点及金额,有没有什么建议?
Invioce随货附上,金额以出口报单为主。(其实这部份只要B客户谈好即可)
: 还请知道的网友帮忙解惑一下,又或者提出意见与看法我们一起讨论一下~~
: 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