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公司于 X1 年初以$360,000 购入台中公司60%股权,采权益法处理该项投资,
并依非控制权益之公允价值$240,000 衡量非控制权益,
当日台中公司之权益$450,000。台北公司于X4 年初以$200,000
另自非控制权益股东取得台中公司20%股权,当时台中公司权益为$700,000
,系保留盈余增加所致。两次取得股权时,台中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及负债
帐面金额均等于公允价值。X4 年底合并报表列示
之商誉为何?
斅$150,000
答案是150000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用凑出来的答案
我是想说
360000+240000-450000=150000
这是第一批购买的商誉
而第二批购买的分录
因为不影响控制 所以此分录跟商誉无关
所以答案就是150000
是这样的想法吗 谢谢各位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