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对象:
针对#1YSftddN (Acad-Affairs)
以及#1YVIvYR8 (Acad-Affairs)
即申诉人mshuang 所诉内容。
答辩内容:
1.申诉人之申诉内容,提到#1YE2xueJ这篇公告。
认为当时版主以这篇公告允许使用者在本版进行人身攻击。
2.关于申诉人之来信,本人也有详细说明,如#1YSftddN (Acad-Affairs)所述
3.#1YE2xueJ发表的原因,最主要在于:
a.当时文章量与推文量都很大,版主作业有其固定流程。在作业实务上确实无法
将每一篇文章的推文都条条审视再进行文章存续的处理。也就是说,作业程序
是先确认文章本身是否能留存版面是第一要务,毕竟文章内容对于版面阅读比
推文内容影响较大,如果文章本身有所违规,先行处理文章应该是合情合理而
且合法的处置。
b.一旦文章不合法在版面被删除后,推文内容一并在版面消失。因此不进一步处理。
4.申诉人之申诉内容确实有理,但当时却真的很难执行,因为在实务上如果将作业程序
反过来,则将数倍加重版主每日之作业,在实务上有其窒碍难行之处。
5.故#1YE2xueJ公告绝非霸王条款,而是作业程序的说明。
6.对于"违规文章"中之"人身攻击"违规如何处理,将与新任版主一起讨论后明订于新
版版规中,经组务公告后确认实施。
以上答辩
ReeJan